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专人送出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9人调整为47人,将原计划拟授予前述2名放弃认购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仍为4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具备,确定2021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47名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