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玲莉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9人调整为47人,将原计划拟授予前述2名放弃认购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仍为4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哈森商贸(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森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