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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 2021-12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 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七)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9月14日。

(二)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00万股。

(三)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四)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98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业务人员(2人)50.0016.67%0.03%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公司焊接钢管总销量不低于1,350万吨;
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公司焊接钢管总销量不低于1,450万吨;
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公司焊接钢管总销量不低于1,550万吨。

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各类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
解除限售比例100%0%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296,456,60090.13500,0001,296,956,60090.13
无限售条件股份142,000,0009.870142,000,0009.87
合计1,438,456,600100.00500,0001,438,956,600100.00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
50.00168.5032.7681.4439.3214.9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验资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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