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097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