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年3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前海法院拍卖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慈航”)持有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珠宝”)100%的股权,该申请已被前海法院受理;前海法院于2021年10月20日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已随机选定深圳市明洋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金叶珠宝50,000万元的股权份额(100%的股权)进行评估。
详见《关于子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编号:
2021-37、2021-119、2021-124)。
一、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海法院《拍卖通知书》((2021)粤0391执恢561号),具体拍卖信息如下:
拍卖标的: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50,000万元的股权份额;
拍卖方式: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京东拍卖网址:https://sifa.jd.com /2714;
法院名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拍卖底价:人民币1,300,000元;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
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则进行第二次拍卖;若前两次拍卖流拍,则进行变卖。
其它相关信息详见京东拍卖网。
二、其他情况说明
若本次司法拍卖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金叶珠宝股权,金叶珠宝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金叶珠宝的业务基本停滞,且连年亏损,本次若顺利出表将对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实施“剥离不良,落实重组”的发展战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登载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1)粤0391执恢561号)。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