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为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简 历
邓又强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金融管理专业本科,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CMA)。1994年9月至1997年4月,在湖南省邵阳县特种工具制造厂担任会计;1997年6月至2007年12月在允昌特种印刷(深圳)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财务副课长、财务课长等职;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宝安下属深圳市天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2年8月至2014年11月,在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在深圳市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又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