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0),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先生,计划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康宏刚先生,计划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25%)。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21年5月31日,公司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77,511,683股增加至139,521,029股。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权益分派实施后减持股数相应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可减持股份数量均调整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
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
日,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持有股份数按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数量填列,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之日的总股本77,511,683股为计算基数;截至2021年11月19日持有股份数按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数量填列,持股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39,521,029股为计算基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持有股份 | 截至2021年11月19日 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0,000 | 2.900% | 4,050,000 | 2.9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2,500 | 0.725% | 1,012,500 | 0.7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87,500 | 2.175% | 3,037,500 | 2.175% | |
康宏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0,000 | 2.900% | 4,050,000 | 2.9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2,500 | 0.725% | 1,012,500 | 0.7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87,500 | 2.175% | 3,037,500 | 2.175% |
2、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陈飞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 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