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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邱乐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邱乐群女士拟受聘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任命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邱乐群女士需先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即2022年3月19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乐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后生效。在此之前,邱乐群女士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邱乐群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邱乐群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邱乐群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补选吴肯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提名吴肯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吴肯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肯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相关规定,吴肯浩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吴肯浩先生为公司第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吴肯浩先生、唐建兴先生、陈汉亭,其中为吴肯浩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吴肯浩先生简历吴肯浩先生,1981年出生,汉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ACCA,FCCA),2006年9月~2016年9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参与多家海外上市公司及中国上市公司的IPO审计工作。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广发证券国内IPO内核委员会外聘财务审核委员。2016年9月至今就职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

吴肯浩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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