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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关于提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熊雨前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

2、提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再次向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该提议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含)。该价格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系为与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保持一致,且该价格为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故公司拟继续以该价格作为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5.7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7.08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9%。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35,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7%,无减持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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