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03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能规范撰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临时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有权就本议事规则制定修订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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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