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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9

公告编号:2021-099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条第4项的规定);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七条第4项的规定);

6、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指导并约束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宜,且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便视作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效修改、补充并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优先适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若因相关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修改而有冲突,应按前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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