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97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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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定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相应机构申诉。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