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95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任何对细则的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第八条 本细则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生效。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