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87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项目用于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就公司截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491.51万元、2113.4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57.55%、
26.4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
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