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王洪飞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飞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无锡万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5 亿元项目开发借款的议案》;
无锡万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无锡万业”)系公司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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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宝山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持有49%股权,宝山公司持有51%股权。为保证无锡万业项目的建设开发,公司同意宝山公司向其提供5亿元项目开发借款。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大公建及飞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同意与另外两位股东三林万业及两湾公司根据出资比例向万企爱佳提供1亿元的借款,其中公司将提供5400万元,另外两位股东将提供4600万元的借款。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大公建及飞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意公司持股54%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的贷款额度。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三方股东购买资产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万企爱佳以市场评估价 93,149,482.40 元向三方股东在中远两湾城小区内购置面积为7942.36平方米的存量商铺,用来置换两湾一宅大公建项目5350.06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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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点、邮政所等公建配套用房。
本次交易中万企爱佳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予以回避。
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19号《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三方股东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内蒙古鄂托克旗昊源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6%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内蒙古鄂托克旗昊源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6%股权,以3.35亿元转让给内蒙古源通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20号《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内蒙古鄂托克旗昊源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6%股权的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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