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07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1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贾雪芹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9.本次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承销方式:余额包销。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作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及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公告编号:2021-107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并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1-107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股票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文件中提出自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满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及相关主体拟就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回购股份的承诺、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书等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同时,在后续申报工作过程中,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出其他相关承诺及相应的约束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公告编号:2021-107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8.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