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违反本办法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修订,但任何对本规则的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本规则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并实施。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