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91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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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应当就查阅目的履行向董事会秘书审批的程序。在获得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借阅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第五十一条 借阅人对档案应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借阅人要妥善保管档案,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撕页、拆卷。借阅人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将档案带出。第五十二条 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五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销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并实施。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