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88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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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第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第十九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并实施。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