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上股东陈晓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80 号
陈晓: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显示,你持有凤形股份5%以上股份,你的配偶杨明华于2021年7月15日买入凤形股份股票68,300股,成交金额2,098,393元;于2021年7月26日卖出凤形股份股票108,000股,成交金额4,629,545元。
你配偶的前述行为导致你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证券买卖行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