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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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事项 ...... 2
引 言 ...... 4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 4
二、签字律师简介 ...... 4
三、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 5
释 义 ...... 9
正 文 ...... 11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5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6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2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2
八、发行人的业务 ...... 3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4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7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5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94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7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01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10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1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17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118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8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 122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22
二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122
二十四、结论意见 ...... 123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 ...... 125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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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2015锦律非(证)字0594-12
致: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迈赫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之法律服务协议》及《法律服务补充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12号》”)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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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
(一)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发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核查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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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 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4月设立,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为上海市目前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在中国大陆二十一个城市(北京、杭州、深圳、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开设分所,并在香港、深圳前海与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联营,在英国伦敦开设分所。
本所主要提供直接投资、证券期货、金融银行、公司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及技术转让、房地产、税收及劳动关系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中国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等政府机关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是一家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的服务宗旨:优质、高效、诚信、敬业。通过汇集法律行业的顶尖人才,本所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成立以来,本所多次被司法部、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之一。
二、 签字律师简介
(一)经办律师的基本情况
1、丁启伟: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现为本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并购重组及公司治理,相关实务操作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执业期间,先后经办了鹏鹞环保、宝钢包装、美尚生态、江南集团等境内外首发上市项目以及中国太保、上柴股份、万向钱潮、精工钢构、龙净环保等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及股权激励等项目。作为承销商/保荐机构律师曾为兴业证券及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项目、国电南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融资项目、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海发展A股可转债、春秋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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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董君楠: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现为本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并购重组及公司治理,相关实务操作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曾主要经办或参与的A股IPO项目主要包括:科沃斯上交所IPO(券商律师)、畅联股份上交所IPO(券商律师)、宝钢包装IPO;作为券商律师为国电南瑞、江苏吴中等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融资项目、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券商律师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3、宋午尧: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现为本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并购重组及公司治理,相关实务操作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曾主要经办或参与的A股IPO项目主要包括:科沃斯上交所IPO(券商律师)、畅联股份上交所IPO(券商律师);主要经办或参与的其他资本市场项目主要包括:作为券商律师为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项目、江苏吴中等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境内法律顾问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美元债券项目、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券商律师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二)经办律师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服务,自2015年7月起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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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所在地逐步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上述工作过程包括:
(一) 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编制查验计划,提交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在接受发行人委托后,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同时,向发行人介绍律师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工作内容和步骤,并要求发行人指派专门人员配合本所律师相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本所律师编制了查验计划,确定了查验内容和查验方式,并就查验事项向发行人提交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详细了解发行人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其演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及经营成果、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资产变化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劳动人事、规范运作(含工商、税务、环保等)、诉讼仲裁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情况。上述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包括了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所需调查的所有方面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的提交指引。本所向发行人认真解释了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和责任,并逐项回答了发行人提出的问题,使其充分了解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过程、方式及严肃性。
(二) 落实查验计划,开展核查工作,制作工作底稿
为全面落实查验计划,本所组成专门项目组,进驻发行人办公现场,收集相关法律文件和证据资料,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运用了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或复核等方式进行查验,对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性质和效力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判断,以查证和确认有关事实。在查验过程中,项目组不时对查验计划的落实进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总结,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多次向发行人提交补充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本所律师据此得到了发行人提供的与待查验事项相关的材料和说明、确认。本所律师按照《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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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分析、判断。对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事项,本所律师拟定了履行义务的具体方式、手段和措施,并逐一落实;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了普通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依据;对于非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查验后作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本所律师对于从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经该等机构确认,并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未取得公共机构确认的,对相关内容进行查验后作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通过不同查验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同一事项所证明的结论不一致的,本所律师追加了必要的程序作进一步查证。查验工作完成后,本所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总结,认为查验计划得到了落实。本所将尽职调查中收集到的重要文件资料和查验过程中制作的书面记录、访谈和查询笔录等归类成册,完整保存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时制作成工作底稿,作为本律师工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材料。
(三) 协助发行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参与对发行人的辅导规范工作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行人主动提出的问题,本所律师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充分研究和论证,并通过出具备忘录或其他形式,依法提出处置和规范方案,督促及协助发行人予以解决。本所还根据保荐机构的安排,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发行人依法规范运作。
(四) 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
1、参加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所全程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现场工作,出席中介机构协调会和相关专题会议,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拟定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和实施计划。
2、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上市要求进行规范:本所律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发行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发行人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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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文件,并督促发行人实际执行,以满足本次发行条件。
3、撰写《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编报规则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对完成的核查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撰写《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4、本所律师还参与了《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的讨论和修改,审阅了相关申请文件。
(五) 内核复核工作
1、项目组在前述工作过程中,将梳理出的本次发行相关问题及时提交团队负责人反复讨论,共同确定解决思路或规范方案,并跟进相关落实工作,督促及协助发行人予以解决。本次发行查验工作完成后,经团队负责人评估、总结确认查验计划已得到落实的基础上,经办律师完成《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核稿。
2、根据本所《证券法律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办律师向本所内核提交内核申请。本所内核对本次发行查验计划及其落实、工作底稿制作、工作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制作等情况进行了复核。根据内核意见,经办律师及时反馈并对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以及底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及补充。
(六) 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在按照《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要求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经本所内核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向发行人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指派经办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累计投入的工作时间约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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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公司、迈赫股份 | 指 |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迈赫自动化装备 | 指 | 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迈赫股份的曾用名 |
迈赫设计院、子公司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分院 |
迈赫设计院山东分院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分院,系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的曾用名 |
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 | 指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迈赫投资 | 指 |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迈赫投资 | 指 | 天津迈赫投资有限公司,系迈赫投资的曾用名 |
亿隆投资 | 指 | 诸城市亿隆投资有限公司 |
潍坊赫力 | 指 | 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精典机电 | 指 | 山东精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精典建筑 | 指 | 山东精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被精典机电吸收合并 |
精典置业 | 指 | 山东精典置业有限公司 |
精典智联 | 指 | 天津精典智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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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过往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适用的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安信证券于2019年4月签署的《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
《保荐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安信证券于2019年4月签署的《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
《审计报告》 | 指 | 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1-00182号《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法律意见书》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本律师工作报告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
A股 | 指 | 中国境内发行上市、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
大信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潍坊工商局 | 指 | 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律师工作报告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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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 董事会的批准与授权
2019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请发行人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向发行人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下述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本次发行完成前形成的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具体数额以发行前经审计数额为准。
5、《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6、《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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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内容及范围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实施本次发行及上市方案;
②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结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③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④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中介服务协议、各种公告等);
⑤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⑥根据本次发行及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及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⑦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2)有效期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发行及上市之日内有效。
7、《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8、《关于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9、《关于审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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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制定<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予以确认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续期情况
由于前述议案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因此2020年3月,发行人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上市议案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四)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修改情况
由于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需按照注册制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此,发行人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根据创业板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2)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及板块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为深交所创业板。
(3)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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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方式(不设老股转让方案),实际发行总量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即不超过3,334万股,且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的注册为准。
(4)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所证券账户的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为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将根据发行时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市场询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 18,964.00 | 18,964.00 |
2 |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18,380.00 | 18,380.00 |
3 | 迈赫机器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86.00 | 9,886.00 |
合计 | 47,230.00 | 47,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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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与授权;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55090926XF |
住 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平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机器人及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电控系统、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0年1月23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登记机关 |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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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资料等文件,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持续经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自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三年。据此,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聘任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发行人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报告期内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前述公司治理制度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要求,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与安信证券分别签署了《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符合《公司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及《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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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同一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形式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5、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属于记名股票,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
6、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对象等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与安信证券分别签署了《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文件及有关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之“(三)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迈赫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王金平。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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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创业板上市条件,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之“(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如下条件: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1)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据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1-00100号《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大信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据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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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六)同业竞争”),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3)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的股东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4)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发行人最近两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最近两年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5)发行人的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18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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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化”之“(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6)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金平,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7)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有关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支配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8)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有关资产权属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拥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主要设备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争议(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9)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根据《审计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0)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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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该等行政处罚所涉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会导致发行人违反《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除前述情况外,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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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4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的注册为准,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二)项的规定。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3,334万股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三)项的规定。
3、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7,531.36万元和8,317.19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深交所对本次发行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同意外,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于2010年1月23日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设立程序主要如下:
(1)2010年1月19日,迈赫自动化装备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投资协议》,并于2010年1月20日签署了《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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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起设立迈赫自动化装备的发起人、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2010年1月20日,迈赫自动化装备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议案》、《关于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关于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开支情况的议案》等议案。此外,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迈赫自动化装备第一届监事会。
(3)2010年1月20日,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诸千禧内资验字(2010)第02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月19日,迈赫自动化装备已收到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4)2010年1月23日,潍坊工商局核准了迈赫自动化装备的设立申请并向迈赫自动化装备核发了编号为37070020001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共有4名发起人,均具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设立的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具体如下:
(1)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为3名自然人股东和1名机构股东,发起人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行人设立时,《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予以认购;
(3)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公司章程》并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4)发行人设立时,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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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拥有其生产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
(四)发行人设立的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由4名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方式以及发起人的资格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发起人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设立时进行了验资,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 发行人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合同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等业务合同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并拥有独立的业务系统。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 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不动产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利及自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三)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0055090926XF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经营范围为“机器人及机器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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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站系统、电控系统、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发行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业务体系,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五)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置了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综合业务部、机器人与智能焊装事业部、智能装备事业部、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根据发行人持有的《开户许可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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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
1、根据发行人全体发起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由4名发起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份数(万股) | 股权比例(%) |
天津迈赫投资 | 3,000 | 3,000 | 75.00 |
徐烟田 | 600 | 600 | 15.00 |
王绪平 | 200 | 200 | 5.00 |
张文海 | 200 | 200 | 5.00 |
合计 | 4,000 | 4,0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687741410H |
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站前西街3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平 |
注册资本 | 12,6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及咨询。(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9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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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 长期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王金平 | 10,600 | 84.13 |
2 | 亿隆投资 | 2,000 | 15.87 |
合计 | 12,6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诸城市亿隆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739267889N |
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西外环路110号 |
法定代表人 | 齐延宝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被投资企业。(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2年5月17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齐延宝 | 500 | 33.33 |
2 | 王绪平 | 500 | 33.33 |
3 | 马志国 | 500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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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计 | 1,500 | 100.00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份数(万股) | 股权比例(%) |
迈赫投资 | 7,650 | 7,650 | 7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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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份数(万股) | 股权比例(%) |
徐烟田 | 750 | 750 | 7.50 |
王绪平 | 450 | 450 | 4.50 |
张韶辉 | 150 | 150 | 1.50 |
潍坊赫力 | 1,000 | 1,0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MA3F7EECXY |
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北环路245号当代帝中海B1号楼101号商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振华 |
注册资金 | 4,2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11日 |
合伙期限 | 长期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1 | 李振华 | 840 | 20.00 | 普通合伙人 |
2 | 赵永军 | 840 | 20.00 | 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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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3 | 张开旭 | 420 | 10.00 | 普通合伙人 |
4 | 于金伟 | 84 | 2.00 | 有限合伙人 |
5 | 张崇武 | 21 | 0.50 | 有限合伙人 |
6 | 徐京波 | 63 | 1.50 | 有限合伙人 |
7 | 吕晓翔 | 21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8 | 冯启宝 | 126 | 3.00 | 有限合伙人 |
9 | 巩月同 | 21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10 | 徐世忠 | 84 | 2.00 | 有限合伙人 |
11 | 张延明 | 105 | 2.50 | 有限合伙人 |
12 | 卢中庆 | 84 | 2.00 | 有限合伙人 |
13 | 张琦 | 840 | 20.00 | 有限合伙人 |
14 | 朱明升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5 | 李正民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6 | 张德吉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7 | 马松松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8 | 范光顺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19 | 刘海燕 | 21 | 0.50 | 有限合伙人 |
20 | 杨栋 | 42 | 1.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200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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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如将迈赫投资的股东及潍坊赫力的合伙人全部穿透至自然人,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不超过200名。
3、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现有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王绪平直接持有发行人4.5%的股份,并通过亿隆投资间接持有迈赫投资的股权,具体为:王绪平持有亿隆投资33.33%的股权,亿隆投资持有迈赫投资15.87%的股权。除此以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迈赫投资持有发行人76.50%的股份,迈赫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王金平,男,1966年出生,身份证号3701021966****451X。王金平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迈赫投资84.13%的股权,且自2017年9月起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因此,王金平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情况如下图所示: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及迈赫投资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王金平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且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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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2名非自然人股东,即迈赫投资及潍坊赫力。根据该等非自然人股东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其工商登记资料、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就该等非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1、迈赫投资
经核查,迈赫投资未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潍坊赫力
经核查,潍坊赫力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各合伙人均已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未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需履行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备案或登记手续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 发行人的设立及设立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
2、发行人历次股本及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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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12月股份转让
2011年12月15日,张文海分别与王绪平、张韶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文海将其持有的迈赫自动化装备80万元出资额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绪平,并将其持有的迈赫自动化装备120万元出资额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韶辉。根据该次股权转让的收款收据,相关各方已完成相应转让价款的支付。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迈赫自动化装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天津迈赫投资 | 3,000 | 75.00 |
徐烟田 | 600 | 15.00 |
王绪平 | 280 | 7.00 |
张韶辉 | 120 | 3.00 |
合计 | 4,000 | 100.00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天津迈赫投资 | 3,750 | 75.00 |
徐烟田 | 750 | 15.00 |
王绪平 | 350 | 7.00 |
张韶辉 | 150 | 3.00 |
合计 | 5,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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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4年4月1日,迈赫自动化装备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案》。该次变更于2014年4月4日在潍坊工商局完成相关登记。
(4) 2015年2月增资及股东名称变更
2015年1月28日,迈赫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5,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2.73元;此外,因公司发起人股东“天津迈赫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相应办理股东名称变更涉及的《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登记。
根据该次增资的相关银行业务回单以及公司的账务凭证等资料,该次新增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由迈赫投资及王绪平分别认购900万元及100万元。2015年2月3日,王绪平向公司投入273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2月10日,迈赫投资向公司投入2,457万元,其中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该次变更于2015年2月7日在潍坊工商局完成相关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迈赫投资 | 4,650 | 77.50 |
徐烟田 | 750 | 12.50 |
王绪平 | 450 | 7.50 |
张韶辉 | 150 | 2.50 |
合计 | 6,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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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元,增资总价款为7,980万元。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验字(2016)第00006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司已收到迈赫投资实际缴纳的出资额7,98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980万元。
该次变更已于2016年8月30日在潍坊工商局完成相关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迈赫投资 | 6,650 | 83.125 |
徐烟田 | 750 | 9.375 |
王绪平 | 450 | 5.625 |
张韶辉 | 150 | 1.875 |
合计 | 8,000 | 100.00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迈赫投资 | 7,650 | 7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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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烟田 | 750 | 7.50 |
王绪平 | 450 | 4.50 |
张韶辉 | 150 | 1.50 |
潍坊赫力 | 1,0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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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发行人取得的经营资质或证书
经核查,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持有人 | 证书 编号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颁发 日期 | 有效期 | 颁发单位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迈赫股份 | D237010622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19.9.6 | 2022.12.28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迈赫股份 | D337015709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19.12.5 | 2020.12.20 |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迈赫股份 | 1-6-00028-2015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2015.4.9 | 2021.4.8 |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
4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 迈赫股份 | TS3837915-2022 | 工业管道GC2 | 2018.5.4 | 2022.5.3 |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迈赫股份 | (鲁)JZ安许证字[2013]070699 | 建筑施工 | 2019.3.28 | 2022.3.25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6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迈赫股份 | 鲁交运管许可潍字370782011185 | 普通货运 | 2018.6.26 | 2022.6.25 | 诸城市运输管理所 |
7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迈赫股份 | 03539073 | -- | 2018.3.6 | -- | -- |
8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迈赫股份 | 37239609A5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8.3.14 | -- | 潍坊海关 |
9 |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 | 迈赫股份 | 2013010301662244 |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低压成套无 | 2013.12.20 | 2023.3.6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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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持有人 | 证书 编号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颁发 日期 | 有效期 | 颁发单位 |
品认证证书 | 功功率补偿装置) | ||||||
2013010301662245 | 配电箱(配电板) | 2013.12.20 | 2023.3.6 | ||||
2013010301662246 | 动力箱(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 2013.12.20 | 2023.3.6 | ||||
2013010301662247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 2013.12.20 | 2023.3.6 | ||||
2013010301662248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 2013.12.20 | 2023.3.6 | ||||
2015010301820350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 2015.11.16 | 2023.3.6 | ||||
10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迈赫股份 | 02618J30721R1S | 机器人(6轴、四足)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 2015.7.30 | 2021.7.29 | 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11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迈赫股份 | 04417E11028R0M | 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标准 | 2017.11.24 | 2020.11.24 |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12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迈赫股份 | 04417S20932R0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标准 | 2017.11.24 | 2020.11.24 |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1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迈赫股份 | 04417QJ2560R0M |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50430-2017标准 | 2019.11.12 | 2020.11.24 |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迈赫设计院 | A112005006 | 机械行业甲级 | 2018.2.6 | 2021.1.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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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持有人 | 证书 编号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颁发 日期 | 有效期 | 颁发单位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元) | 733,013,222.46 | 701,228,646.37 | 537,767,533.80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726,229,823.89 | 694,612,600.29 | 530,091,425.97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99.07 | 99.06 | 9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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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发行人拥有完整的资产;发行人能够支付到期债务。
此外,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存在3起尚未了结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67,907.71万元,前述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六)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1982.12.1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 | 120,000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89.6.22 | 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3号 | 40,000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 |
3 |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 2009.9.14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15号 | 600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 赵健持股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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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4 |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14.4.30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华路2号 | 1,887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2.99%; 盐城同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7.01% | |
5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996.8.28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 | 657,519.2047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 |
6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 2011.7.18 | 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以北高六路以西 |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 |
7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 2006.10.20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经济开发区福田工业园 |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 |
8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1996.9.24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源街1号 |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 |
9 |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7.8.30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侧100米 | 55,000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10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2011.12.16 | 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21号 | 560,000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 戴勒姆(中国)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 |
11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汽车厂 | 2014.9.15 |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9号 |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
12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16.1.18 | 北京市密云区西统路188号 | 66,549.8125 |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福田汽车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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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13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998.6.15 |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路18号 | 166,807.6667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
14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2005.5.16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1号 | --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 |
15 | 上汽依维柯红岩车桥有限公司 | 2013.11.7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大道1号 | 17,000 |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 |
16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2000.6.6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毓秀路85号 | 60,18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53%;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8% |
17 | 阜阳润阳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阜阳润阳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14.7.4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 | 12,000 |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18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1998.4.10 | 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 5,100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9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5.5.6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 73,000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 | 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016.4.19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东街369号 | 60,000 | 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 |
21 | 济南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2006.5.10 | 济南市高新区春晖路1777号 | 36,000 | 浙江吉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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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22 | 上海吉茨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17.9.11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881号4020幢一层A区179室 | 2,000 |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持股100% | |
23 | 吉利长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2018.4.28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北发展大道以南 | 30,000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 长兴长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 |
24 | 吉利长兴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 | 2018.4.28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以南、陈王路以东 | 15,000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持股90%; 长兴长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 |
25 |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1997.11.21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化章街5号 | 28,179.3174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6 | 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06.7.25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内 | 30,000 | 江西江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27 | 雷沃重机有限公司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7.5.30 | 天津北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77号 | 311,273.3848 | 马特马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
28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4.9.17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北海南路192号 | 120,909.6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 |
29 | 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13.11.13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东路75号 | 100,000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30 | 天津雷沃发动机有限公司 | 2012.10.11 | 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77号 | 36,000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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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结构 |
31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 | 2004.11.5 | 潍坊市坊子区北海南路192号 | --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
32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星车辆厂 | 2007.6.21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西环路110号 | --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
33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 2005.11.8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工业园 | 370,768.47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34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1993.6.28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 27,610.05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 | |
35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02.12.23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 793,387.39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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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王金玉曾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2017年11月卸任;此外,王金玉还曾任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
3)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报告期曾经的关联方
发行人报告期内,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曾持有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12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67%股权对外转让,并于2019年1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前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除前述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雷沃重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或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前述已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天津市玉聪商贸有限公司 | 2011.12.30 | 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大屯村东200米 | 280 | 付玉聪持股82.14%; 马波持股1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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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住所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2 | 小原(南京)机电有限公司 | 1994.12.19 | 南京市江宁区仁杰路28号(江宁开发区) | 2,049.68万美元 | OBARA GROUP株式会社持股100% |
3 | 诸城市盐山阀门管件有限公司 | 2011.6.9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九龙商城市场街 | 30 | 刘宝勇持股50%; 孙之芬持股50% |
4 | 青岛环海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2017.5.17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青岛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园E座109-110室 | 1,450 | 青岛世纪环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8%; 袁春雷持股1.5%; 张素云持股0.5% |
5 | 连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947.5.15 | 台北市南港区南港路3段102号 | 15,000万台币 | 王正雄持股22.38%; 王燦雄持股23.66%; 王張穗英持股10.41%; 其他小股东持股43.55% |
6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2011.3.7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125号四层407、414部位 | 1,800 | KUKA Deutschland GmbH持股50%; 广东美的电气有限公司持股50% |
7 | SEW-传动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 1994.6.22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78号 | 5,350万美元 | 赛威传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8 |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 | 1998.12.9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528号 | 4,000万美元 | AB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9 | 淄博大明通顺不锈钢有限公司 | 2014.1.13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2908号9-12、13号 | 3,000 | 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持股100% |
10 | 扬州市恒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999.3.4 | 高邮市汉留镇 | 6,000 | 陆誉文持股81.72%; 李翠红持股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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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前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迈赫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王金平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及“(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潍坊赫力和徐烟田。其中,潍坊赫力持有发行人10.00%的股份,徐烟田持有发行人7.50%的股份,徐烟田及潍坊赫力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及“(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董事 | 王金平、王绪平、徐烟田、李振华、赵永军、张延明、张帆、江海书、范洪义 |
监事 | 于金伟、张韶辉、臧运利 |
3-3-2-48
高级管理人员 | 王绪平、李振华、赵永军、张延明、卢中庆 |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
执行董事 | 王金平 |
监事 | 王兆庆 |
高级管理人员 | 王金平(总经理) |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
企业名称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575102665G |
住所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南侧香年广场1-2-1004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平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的设计、编程、制造、安装及调试;电控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机电设备安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3-3-2-49
成立日期 | 2011年5月3日 |
营业期限 | 2011年5月3日至2041年5月2日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分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34460940XM |
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王街道工业新区纵一路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的设计、编程、安装及调试;电控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机电设备安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22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2MA3FDTTF30 |
3-3-2-50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西山东路567号三箭豫林嘉园1号楼1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徐世忠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经营范围 | 受总公司委托,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承揽: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的设计、编程、制造、安装及调试;电控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机电设备安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16日 |
营业期限 | 2017年8月16日至2041年5月2日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XQK2X8H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科教软件园19号401 |
法定代表人 | 王鹏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的设计、编程、制造、安装及调试;电控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机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9年1月7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3-2-5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3P3DPN4Q。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P3DPN4Q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600号天相国际5号楼11层1121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施坤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受总公司委托,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承揽: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系统的设计;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的设计、编程;电控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9年1月23日 |
营业期限 | 2019年1月23日至2041年5月2日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亿隆投资 | 关联自然人王绪平持有33.33%股权的公司 |
2 | 精典机电 | 2015年3月前曾为关联法人迈赫投资控股的公司,2015年3月变更为关联法人亿隆投资控股的公司 |
3 | 精典智联 | 关联法人精典机电控制的公司 |
4 | 精典置业 | 2017年7月前曾为关联法人迈赫投资控股的公司,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为关联法人亿隆投资控股的公司,2019年2月变更为关联法人精典机电控股的公司 |
5 | 深圳稷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
6 | 诸城创为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2018年12月起通过深圳稷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3-3-2-52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7 | 诸城市快捷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2018年12月起通过深圳稷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8 | 潍坊华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绪平曾于2015年11月之前担任该公司董事;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2018年12月起通过诸城创为投资有限公司及诸城市快捷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9 | 雷沃重机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潍坊华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 |
10 | 北京通力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雷沃重机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1 | 马特马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雷沃重机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2 | 北京翰林荟广告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马特马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3 | 深圳马特马克科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马特马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4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马特马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5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6 | 天津雷沃斗山发动机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7 | 天津易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8 | 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19 | 天津雷沃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20 |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江海书担任董事的公司 |
21 | 合润君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持有37%股权并担任经理的公司 |
22 | 江苏睿开翼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担任董事的公司 |
23 | 北京南桥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持有44%股权,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且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公司经理,已于2019年8月卸任 |
24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担任董事的公司 |
3-3-2-53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25 | 北京合瑞君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持有50%股权,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 |
26 | 北京幸福希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关联法人北京合瑞君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自然人张帆持有45%出资额的合伙企业,且关联自然人张帆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19年11月卸任 |
27 | 长春市嘉园春饼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的姐夫孙方旗持有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28 | 上海尚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范洪义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29 | 北京安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百奥泰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范洪义配偶的弟弟刘炳忠持有1.25%股权,并担任副总经理的公司 |
30 | 诸城市东硕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自然人臧运利配偶逄炤萍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31 | 诸城市诺云商贸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臧运利的岳父逄格云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状态 |
1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已于2017年11月卸任 | 存续 |
2 |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16年1月卸任 | 存续 |
3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公司董事 | 存续 |
4 |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金平兄长王金玉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公司董事 | 存续 |
5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8年12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该公司67%股权对外转让,并于2019年1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 存续 |
6 | 北京高尔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绪平曾持有该公司8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注销 |
3-3-2-54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状态 |
7 | 诸城市盛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李振华曾持有该公司5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5月注销 |
8 | 上海张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张帆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16年6月卸任 | 存续 |
9 | 北京君达五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关联自然人张帆曾在报告期内持有该合伙企业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17年1月转出全部份额并卸任 | 存续 |
10 | 天津雷沃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2016年4月注销 |
11 | 刘小勇 |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已于2017年8月卸任 | -- |
12 | 孙福友 |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监事,已于2017年8月卸任 | -- |
13 | 毕海廷 |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已于2017年9月卸任 | -- |
14 | 常丽 |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已于2019年3月卸任 | -- |
15 | 李英美 |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控股股东迈赫投资的监事,已于2019年1月卸任 | -- |
2019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精典机电 | 提供劳务 | 公用动力及装备 能源供应系统 | 5,313,879.61 | 3.39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公用动力及装备 能源供应系统 | 5,609,656.24 | 3.58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4,208,117.19 | 0.80 |
3-3-2-55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22,709,622.74 | 4.29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星车辆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8,867.93 | - |
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822,050.86 | 0.34 |
天津雷沃发动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29,310.34 | 0.02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 | 1,153,973.51 | 0.74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规划设计服务 | 1,830,570.75 | 4.51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28,044,328.92 | 5.30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9,970,861.76 | 1.88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830,776.06 | 0.35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509,468.16 | 0.29 |
2018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精典机电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749,735.82 | 0.31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316,239.32 | 0.23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275,862.07 | 0.05 |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765,237.93 | 0.14 |
3-3-2-5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62,393.10 | 0.0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206.60 |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260,550.34 | 0.05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32,871,610.59 | 5.85 |
2017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精典机电 | 提供劳务 | 设计服务 | 283,018.87 | 2.17 |
精典机电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61,616.52 | 0.01 |
精典智联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74,068.38 | 0.02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380,000.00 | 0.09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6,034,188.06 | 1.46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4,170,940.17 | 1.01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4,675,213.68 | 1.13 |
山东潍坊福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102,564.10 | 0.27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170.94 | -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装备工厂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679,277.53 | 0.16 |
3-3-2-57
山东雷沃传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建造智能装备系统 | 453,037.60 | 0.11 |
2019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精典机电 | 购买商品 | 购买材料 | 45,398.40 | 0.01 |
精典机电 | 接受劳务 | 分包 | 1,595,852.39 | 0.29 |
2018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精典机电 | 接受劳务 | 建造厂房 | 17,387,387.39 | 86.02 |
精典机电 | 购买商品 | 购买材料 | 189,700.65 | 0.04 |
精典机电 | 接受劳务 | 外购外协 | 65,650.00 | 0.01 |
精典机电 | 接受劳务 | 分包 | 7,200,000.00 | 1.55 |
山东潍坊福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买材料 | 2,181,196.58 | 0.47 |
2017年度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无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019年度(元) | 2018年度(元) | 2017年度(元) |
合计 | 2,673,214.52 | 2,577,106.00 | 2,233,456.69 |
2019年度 |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含税)(元)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房屋 | 379,477.67 |
3-3-2-58
迈赫投资 | 迈赫设计院 | 房屋 | 240,000.00 |
精典机电 | 迈赫设计院 | 房屋 | 300,000.00 |
2018年度 |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含税)(元) |
精典机电 | 迈赫股份 | 房屋 | 66,966.67 |
迈赫投资 | 迈赫股份 | 房屋 | 450,000.00 |
精典机电 | 迈赫设计院 | 房屋 | 125,000.00 |
迈赫投资 | 迈赫设计院 | 房屋 | 80,000.00 |
2017年度 |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含税)(元) |
迈赫投资 | 迈赫股份 | 房屋 | 450,000.00 |
迈赫投资 | 迈赫设计院 | 房屋 | 80,000.00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贷款银行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期限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兴业银行 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6.12.21- 2017.12.21 | 是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兴业银行 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8.2.9- 2019.2.9 | 是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 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7.3.23- 2018.3.22 | 是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 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8.5.17- 2019.5.16 | 是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兴业银行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9.2.21-2020.2.21 | 是 |
精典机电 | 发行人 | 交通银行潍坊分行 | 5,000.00 | 2019.7.10-2020.3.20 | 是 |
王金平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潍坊分行 | 4,000.00 | 2019.10.24-2020.10.23 | 否 |
王金平 | 发行人 | 浙商银行潍坊分行 | 3,300.00 | 2019.12.23-2022.12.22 | 否 |
3-3-2-59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贷款银行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期限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合计 | -- | -- | 32,300.00 | -- |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2016-2017年度 | ||||
拆入: | ||||
精典机电 | 30,000,000.00 | 2016.10.27 | 2017.10.26 | 委托中行诸城支行贷款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不含税)(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精典机电 | 购入固定资产工具器具家具 | -- | -- | -- | -- | 12,820.51 | 0.7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余额(元) | ||
应收账款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 -- | 320,000.00 | 444,60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44,383.80 | -- |
3-3-2-60
应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188,376.00 | -- |
应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汽车厂 | -- | 353,000.00 | 1,412,000.00 |
应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8,101,810.00 | 4,866,000.00 | -- |
应收账款 | 山东潍坊福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29,000.00 |
应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 813,312.65 | 1,329,606.59 | 4,234,000.00 |
应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 -- | -- | 378,05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2,889,105.87 | -- | 3,094,672.30 |
应收账款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装备工厂 | -- | -- | 49,900.00 |
应收账款 | 青岛雷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382,360.00 | -- | -- |
应收账款 | 精典机电 | 1,075,000.00 | 1,343,39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 -- | 47,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潍坊福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 | 10,2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 | 16,000.00 | -- | -- |
3-3-2-61
应收账款 | 天津雷沃发动机有限公司 | 7,306.03 | -- | -- |
预付账款 | 精典机电 | -- | -- | 4,503,838.00 |
合计 | 33,284,894.55 | 8,501,956.39 | 14,246,060.3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精典机电 | 4,868,919.80 | 4,585,591.46 | 4,502,899.54 |
应付账款 | 山东潍坊福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866,837.61 | -- | -- |
预收账款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224,189.20 | -- | -- |
预收账款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 | 7,116,514.69 | -- | -- |
预收账款 | 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75,438.02 | -- | -- |
预收账款 | 精典机电 | -- | -- | 568,376.04 |
预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 -- | 496,326.66 | -- |
预收账款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 -- | -- | 20,987,777.72 |
预收账款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7,789,612.83 | -- |
合计 | -- | 16,651,899.32 | 12,871,530.95 | 26,059,0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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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该笔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山东精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拟为公司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王金平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公司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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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和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具体如下: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4)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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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1)第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告知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该关联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主动回避,如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非关联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事项进行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关联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发行人《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1)第十五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2)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并经董事长认可;(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情形。”
(3)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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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1)第十七条规定:“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第十八条规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第二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明确、清楚。”
5、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1)第二条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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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二条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一)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须事先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须事先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三)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且须事先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董事会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四)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3)第十四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第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遵守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5)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关联交易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6)第二十条规定:“监事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发表意见。”
(7)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出席,但应主动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并向股东大会详细说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对于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或董事会在通知中未注明的关联交易,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回避。”
6、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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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主动回避,如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非关联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事项进行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关联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决议应当表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4)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5)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6)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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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的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章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有利于保护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 关联交易承诺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控股股东迈赫投资,以及股东潍坊赫力、徐烟田已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
1、实际控制人王金平: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三、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不当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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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潍坊赫力: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三、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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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4、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徐烟田: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三、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六) 同业竞争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
根据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持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迈赫投资的股权外,实际控制人王金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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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网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产品设计;租赁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王金平持有4.3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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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谨此确认: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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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谨此确认: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潍坊赫力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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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单位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单位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单位谨此确认:本承诺函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单位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4)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徐烟田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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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谨此确认:本承诺函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及其内部规章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已将上述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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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7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证件编号 | 使用权人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终止日期 | 权利性质 | 他项权利 |
1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34)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39,827.00 | 工业用地 | 2065.11.24 | 出让 | 无 |
2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22)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14,330.00 | 工业用地 | 2066.3.10 | 出让 | 无 |
3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3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32,156.00 | 工业用地 | 2066.3.10 | 出让 | 无 |
4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276)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33,328.00 | 工业用地 | 2065.7.29 | 出让 | 无 |
5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27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19,882.00 | 工业用地 | 2061.12.12 | 出让 | 无 |
6 | 鲁(2019)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393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69,802.00 | 工业用地 | 2068.2.9 | 出让 | 无 |
7 | 辽(2018)抚开不动产权第0010604号 | 发行人 | 抚顺经济开发区高顺路方大上上城7-6#-1-2101 | 10.22 | 商住 | 2077.1.30 | 出让 | 无 |
3-3-2-77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7处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证件编号 | 使用 权人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34)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30,535.47 | 工业、科研、其它 | 无 |
2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22)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1,517.73 | 科研、工业 | 无 |
3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3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7,971.40 | 工业 | 无 |
4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276)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22,214.50 | 工业 | 无 |
5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27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王街道舜泰街1398号 | 11,636.63 | 工业 | 无 |
6 | 鲁(2019)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3935)号 | 发行人 | 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25,179.00 | 工业 | 无 |
7 | 辽(2018)抚开不动产权第0010604号 | 发行人 | 抚顺经济开发区高顺路方大上上城7-6#-1-2101 | 255.55 | 住宅 | 无 |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权属证书 | 地址 | 租赁期间 | 租金 | 面积(m2) |
1 | 精典机电 | 迈赫股份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658号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北环路580号 | 2019.11.1-2020.4.30 | 133,933.00元/半年 | 3,827 |
2 | 宋永 | 京(2018)怀 | 北京怀柔区融城 | 2019.3.1-2 | 2,000元/ | 64.99 |
3-3-2-78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权属证书 | 地址 | 租赁期间 | 租金 | 面积(m2) |
超 | 不动产权第0011011号 | 北路10号院1号楼8层803室 | 020.2.28 | 月 | |||
3 | 葛志富 | -- | 济南市龙洞紫郡A3地块2-3-302室 | 2019.6.27-2022.6.26 | 3,800元/月 | 119.13 | |
4 | 王冬梅 | -- | 济南市龙洞紫郡A3地块2-1-301室 | 2019.10.20-2020.4.19 | 3,550元/月 | 119.13 | |
5 | 宋秀丽 | -- | 济南市市中区绿地普利中心商务综合楼写字间703房间 | 2019.11.4-2020.11.3 | 127,000元/年 | 118.06 | |
6 | 迈赫投资 | 迈赫设计院 | 房地证津字第103031421187号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南侧香年广场1号楼10层1-2-1004 | 2019.1.1- 2021.12.31 | 7.00万元/年 | 95.52 |
7 | 迈赫投资 | 房地证津字第103031421181号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南侧香年广场1号楼10层1-2-1006 | 2019.1.1- 2021.12.31 | 17.00万元/年 | 227.74 | |
8 | 韩波 | -- | 济南市历下区西山东路567号三箭豫林嘉园1号楼101(一层) | 2018.2.1- 2023.5.2 | 28.76万元/年 | 495.85 | |
9 | 精典机电 | 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4802号 | 诸城市站前西街201号 | 2018.8.1- 2021.7.31 | 30.00万元/年 | 2,799.40 | |
10 | 青岛道生邻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 | 西海岸新区珠江路600号天相国际5#楼11层1121、1101室 | 2019.7.31-2020.8.1 | 125,336元/年 | 180.73 | |
11 | 无锡太湖创意产业投资 | 锡房权证字第BH1000536186-11号 | 无锡市滨湖区科教软件园19号楼401、402室 | 2020.1.21-2022.1.20 | 17,370.00元/季度 | 1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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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权属证书 | 地址 | 租赁期间 | 租金 | 面积(m2) |
发展有限公司 | |||||||
12 | 李记涛 | 豫(2018)商丘市不动产权第0005271号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西宇航路南天明第一城29号楼3-505 | 2019.7.8-2020.7.8 | 22,000.00元/年 | 135.00 | |
13 | 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潍房权证高新字第00384871号 |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办鲍庄社区健康东街9266号山东呼叫中心(潍坊)基地综合商务楼816、818、820室 | 2019.3.1-2020.2.29 | 1,800元/月 | 177.92 | |
14 | 韩红 | --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鑫源山庄18号楼2单元601室(现已改为4号楼2单元601室) | 2018.4.1-2023.4.1 | (1)2018.4.1-2021.4.1:3,800元/月; (2)2021.4.1-2023.4.1:4,000元/月 | 189.81 | |
15 | 杨磊、孙晓庆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95653号 | 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6号7栋1单元301 | 2019.7.1-2020.6.30 | 36,000元/年 | 115.17 | |
16 | 林惠红 | 房地证津字第112021317520号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西侧格林小镇棕榈苑18-1-2104 | 2020.1.1-2020.12.31 | 2,160元/月 | 125.96 | |
17 | 刘进忠 | -- | 无锡市滨湖区雪新苑85-1503 | 2019.3.2-2020.3.2 | 2,400元/月 | 125 | |
18 | 刘宝田 | -- | 莱山区山海路111号 | 2019.10.30-2020.10.30 | 4.1万元/年 | 81.32 | |
19 | 张桠 | -- | 滕州市府前东路与龙泉中路交叉口西北角10号楼2单元2705室(墨乡圣府) | 2019.9.2-2020.2.29 | 9.940元/月 | 1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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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第1项租赁房产已续租至2020年12月31日,续租后租赁面积变更为2,100㎡;
(2)上表中第2项租赁房产已续租至2022年2月28日;
(3)上表中第3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葛志富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上表中第4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王冬梅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该项租赁房产已续租至2021年4月19日;
(5)上表中第5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宋秀丽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6)上表中第8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韩波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7)上表中第10项租赁房产的出租人青岛道生邻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书面说明,载明该处房产系其向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的房产,青岛天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知晓并同意其将该处房产出租给迈赫设计院使用。如因该处房产存在权属瑕疵等原因给迈赫设计院造成损失的,其将对迈赫设计院的损失进行赔偿;
(8)上表中第13项租赁房产已续租至2021年2月28日;
(9)上表中第14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韩红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20年3月15日,迈赫设计院与韩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该项租赁房屋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的租金调整为44,600.00元;
(10)上表中第17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刘进忠提供了该处房产房主董海度与无锡山水拆迁办公室签署的《安置房分配协议书》,载明该处房产系分配给董海度家庭的安置房。根据董海度与刘进忠、邓琼艳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董海度将前述房屋出租给刘进忠及邓琼艳。其后,迈赫设计院与刘进忠签署租赁合同,承租前述房产,对此,邓琼艳及董海度已分别出具说明,同意刘进忠将该处房屋租赁给迈赫设计院使用。该项租赁房产后续续租至2020年6月3日,且租赁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租;
(11)上表中第18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刘宝田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2)上表中第19项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出租人张桠提供了其作为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项租赁房产租赁期限已届满且不再续租。
经核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及相关租赁合同的约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不影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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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 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1、发行人拥有的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进行查询,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61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
(2)境外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境外注册商标。
2、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http://cpquery.sipo.gov.cn/)进行查询,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235项专利,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转让协议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中第16项至第19项以及第207项至第210项专利系发行人及迈赫设计院继受取得,转让方为山东建筑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提供的迈赫股份及迈赫设计院受让前述专利的公示文件以及山东建筑大学科技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山东建筑大学相关经办人员,山东建筑大学针对前述专利转让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发行人及迈赫设计院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前述专利合法有效。
3、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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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进行查询,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2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著作权人 | 软件名称 | 取得方式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权利范围 |
1 | 发行人 | 智能焊装装备控制系统[简称:MH-ZNHZ]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1119247号 | 2015SR232161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2 | 发行人 | 智能涂装装备控制系统[简称:MH-ZNTZ]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1119234号 | 2015SR232148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3 | 发行人 | 智能总装装备控制系统[简称:MH-ZNZZ]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1121369号 | 2015SR234283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4 | 发行人 | 智能车体识别控制系统[简称:MH-AVI]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416944号 | 2018SR1087849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5 | 发行人 | 智能废气处理控制系统[简称:MH-VC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416958号 | 2018SR1087863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6 | 发行人 | 迈赫制造执行系统[简称:MH-ME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51号 | 2019SR0508294 | 2018.7.23 | 全部权利 |
7 | 发行人 | 迈赫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简称:MH-ZHJT]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30346号 | 2019SR0509589 | 2019.1.2 | 全部权利 |
8 | 发行人 | 农机与工程机械制造物联网管理系统平台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4021895号 | 2019SR0601138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9 | 发行人 | 迈赫ERP系统[简称:MHERP]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95号 | 2019SR0508338 | 2019.3.24 | 全部权利 |
10 | 发行人 | 迈赫IC卡消费系统[简称:MH-IC]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76号 | 2019SR0508319 | 2019.3.24 | 全部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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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权人 | 软件名称 | 取得方式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权利范围 |
11 | 发行人 | 迈赫OMS订单管理系统[简称:MH-OM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115号 | 2019SR0508358 | 2019.3.26 | 全部权利 |
12 | 发行人 | AGV小车控制系统[简称:MH-AGV-SY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58号 | 2019SR0508301 | 2019.4.10 | 全部权利 |
13 | 发行人 | 智慧能耗管理系统[简称:MH-FEM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67号 | 2019SR0508310 | 2019.4.10 | 全部权利 |
14 | 发行人 | 安塞波安全控制系统[简称:MH-SAFETY]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30337号 | 2019SR0509580 | 2019.4.10 | 全部权利 |
15 | 发行人 | 工艺知识库管理系统[简称:MH-KBM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30351号 | 2019SR0509594 | 2019.4.26 | 全部权利 |
16 | 发行人 | 设备精细化管理系统[简称:MH-EAM]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101号 | 2019SR0508344 | 2019.4.26 | 全部权利 |
17 | 发行人 | 智能空调控制系统[简称:MH-ACC]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29043号 | 2019SR0508286 | 2019.5.1 | 全部权利 |
18 | 发行人 | 智慧运维平台系统[简称:MH-ROMS]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30657号 | 2019SR0509900 | 2019.5.8 | 全部权利 |
19 | 发行人 | 智能MVR控制系统[简称:MH-MVRC]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3930661号 | 2019SR0509904 | 2019.5.10 | 全部权利 |
20 | 发行人 | 车间机器人APPV1.0 | 原始取得 | 软著登字第4910326号 | 2019SR0031630 | 未发表 | 全部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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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miit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的公示信息,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人 | 网站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注册日期 |
1 | 发行人 | introbots.cn | 鲁ICP备15005864号-1 | 2014.12.5 |
2 | 发行人 | mhrobot.cn | 鲁ICP备15005864号-3 | 2014.12.31 |
3 | 发行人 | mhauto.cn | 鲁ICP备15005864号-4 | 2010.4.16 |
4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中国 | 鲁ICP备15005864号-5 | 2014.12.31 |
5 | 发行人 | 迈赫.com | 2014.12.31 | |
6 | 发行人 | 迈赫.cn | 2014.12.31 | |
7 | 发行人 | 迈赫.中国 | 2014.12.31 | |
8 | 发行人 | 迈赫.网址 | 2014.12.31 | |
9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cn | 2014.12.31 | |
10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com | 2014.12.31 | |
11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net | 2014.12.31 | |
12 | 发行人 | 迈赫.公司 | 2014.12.31 | |
13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公司 | 2014.12.31 | |
14 | 发行人 | 迈赫.net | 2014.12.31 | |
15 | 发行人 | 迈赫机器人.网址 | 2014.12.31 | |
16 | 发行人 | mh-group.com.cn | 2017.12.27 | |
17 | 发行人 | mhep.net | 鲁ICP备15005864号-6 | 2018.8.2 |
18 | 发行人 | mhepgreen.com | 2018.8.2 | |
19 | 发行人 | mhepgreen.net | 2018.8.2 | |
20 | 发行人 | mhepgreen.com.cn | 2018.8.2 | |
21 | 发行人 | mhoa.cn | 鲁ICP备15005864号-7 | 2015.5.21 |
22 | 发行人 | mhrobotics.cn | 鲁ICP备15005864号-8 | 2015.5.21 |
23 | 迈赫设计院 | 中汽迈赫.网址 | 津ICP备12001150号-1 | 2014.12.31 |
24 | 迈赫设计 | zqmhtech.cn | 津ICP备12001150号-2 | 201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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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注册人 | 网站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注册日期 |
院 |
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履行情况 |
1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M4轻卡项目焊装线总承包工程 | 2015.2.5 | 5,173.00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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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履行情况 |
2 | 阜阳润阳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阜阳重卡专用车项目总装设备 | 2015.4.14 | 3,190.00 | 已履行 |
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M4中卡车身焊装项目 | 2015.5.9 | 3,750.00 | 已履行 |
4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西部车身柔性线主线总包工程 | 2015.6.20 | 3,668.09 | 已履行 |
5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奥铃工厂微卡单元技术改造项目 | 2016.4.20 | 3,068.00 | 已履行 |
6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工艺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2016.5.5 | 7.286.00 | 已履行 |
7 |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五万辆F102项目焊接生产线项目 | 2016.6.28 | 3,936.36 | 已履行 |
8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建设项目总装车间一期一阶段生产设备总承包项目 | 2016.7.5 | 5,825.00 | 已履行 |
9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建设项目联合车间车架涂装生产设备总承包项目 | 2016.7.5 | 3,725.00 | 已履行 |
10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迈赫股份 | 青岛车身柔性线设备控制集成项目 | 2017.2.28 | 3,150.00 | 已履行 |
11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TM项目车身焊装线开发工程 | 2017.9.4 | 3,750.00 | 已履行 |
12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M4轻卡二期产能提升焊装线改造项目 | 2018.1.18 | 3,084.00 | 已履行 |
13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代事业部瑞沃工厂油漆车间工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2017.9.19 | 6,595.00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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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履行情况 |
14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工厂油漆车间工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2017.9.19 | 4,235.00 | 已履行 |
15 | 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U60焊装生产线 | 2018.4.18 | 5,040.00 | 已履行 |
16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公用安装工程 | 2017.4.24 | 4.905.00 | 已履行 |
17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机运安装工程及现场临时设施 | 2017.4.20 | 3,030.00 | 已履行 |
18 | 吉利长兴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吉利汽车长兴变速器公司机电安装工程 | 2019.7.25 | 3,787.00 | 已履行 |
19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密云基地车身车间总承包项目 | 2016.9.24 | 4,543.00 | 已履行 |
20 |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涂装前处理电泳、空调及风管、喷漆、烘干及强冷、工作区非标设备项目 | 2017.4.5 | 6,200.00 | 正在履行 |
21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涂装委托采购外购设备项目 | 2017.4.20 | 4,200.00 | 正在履行 |
22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涂装成套设备系统项目 | 2017.4.24 | 4,500.00 | 正在履行 |
3-3-2-88
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履行情况 |
23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涂装电控系统及程序编制调试项目 | 2017.4.24 | 3,610.00 | 正在履行 |
24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项目油漆车间生产线-公用安装工程项目 | 2017.4.24 | 4,905.00 | 正在履行 |
25 |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国六驾驶室焊装生产线改造项目 | 2018.3.30 | 4,666.00 | 正在履行 |
26 | PERUSAHAAN OTOMOBIL NASIONAL SDN. BHD. | 迈赫股份 | 宝腾汽车NL-3RB,SX-11RA,VF-11RA项目 | 2018.6.5 | 4,200.00 | 正在履行 |
27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南充吉利新能源客车和动力总成基建技改项目客车涂装分承包(A包、B包)项目 | 2018.6.11 | 16,000.00 | 正在履行 |
28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建设项目总装车间一期二阶段&甲醇重卡产业化技改、增程式轻卡技改等项目 | 2018.8.14 | 3,489.00 | 正在履行 |
29 |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总装II车间PBS及底盘线改造项目 | 2019.1.8 | 3,270.00 | 正在履行 |
30 |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江西吉利新能源智能化新一代城市商用车项目车架涂装总承包项目 | 2019.3.16 | 4,515.00 | 正在履行 |
31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 迈赫股份 |
2019.6.14 | 4,700.00(不含税) | 正在履行 |
3-3-2-89
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履行情况 |
32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 迈赫股份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乘用车焊装线项目(下车体前机舱、前地板、后地板自动线及空中线间机械化输送设备) | 2019.6.14 | 3,300.00(不含税) | 正在履行 |
33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新增焊接生产线,并对现有线体进行适应性改造和柔性导入 | 2019.7.3 | 4,310.00 | 正在履行 |
34 | 吉利长兴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吉利汽车长兴变速箱机电安装工程项目 | 2019.7.25 | 3,787.00 | 正在履行 |
35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吉利义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二期基建技改项目 | 2019.12.3 | 8,200.00 | 正在履行 |
36 | 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长兴基地小涂装车间非标设备总承包项目 | 2019.11.8 | 3,230.00 | 正在履行 |
37 | 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迈赫股份 | 吉利汽车PMA杭州湾焊装DC1E下车身分部总成线项目 | 2019.11.29 | 3,580.00 | 正在履行 |
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履行情况 |
1 | 迈赫股份 | 晓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半自动螺柱焊机、手动螺柱焊机等设备 | 2018.5.16 | 526.79 | 已履行 |
2 | 迈赫股份 | 小原(南京)机电有限公司 | 采购中频一体化焊枪等设备 | 2018.6.22 | 904.30 | 已履行 |
3 | 迈赫 | 上海ABB工程 | 采购机器人 | 2017.8.1 | 1,667.00 | 已履行 |
3-3-2-90
序号 | 客户 | 供应商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履行情况 |
股份 | 有限公司 | |||||
4 | 迈赫股份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人 | 2017.8.18 | 610.00 | 已履行 |
5 | 迈赫股份 | 南京欧诺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人 | 2017.12.1 | 581.60 | 已履行 |
6 | 迈赫股份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人 | 2018.10.19 | 502.40 | 已履行 |
7 | 迈赫股份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人 | 2018.5.16 | 873.00 | 已履行 |
8 | 迈赫股份 | 霓佳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浓缩箱 | 2018.4.23 | 726.00 | 已履行 |
9 | 迈赫股份 | 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人 | 2019.1.2 | 850.00 | 正在履行 |
10 | 迈赫股份 | 上海显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TNV废气焚烧炉系统 | 2019.5.8 | 800.00 | 正在履行 |
11 | 迈赫股份 | 苏州苏净安发空调有限公司 | 采购空调机组 | 2019.2.15 | 720.00 | 正在履行 |
12 | 迈赫股份 | 武汉博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前托盘合装托盘、后托盘合装托盘、合装底盘定位机构、传动轴、排气管支撑定位机构、前,后托盘验证实验夹具、前,后桥托盘自动转挂等设备 | 2018.3.16 | 1,040.00 | 正在履行 |
13 | 迈赫股份 | 小原(南京)机电有限公司 | 采购中频一体化焊枪等设备 | 2018.6.22 | 904.30 | 正在履行 |
14 | 迈赫股份 | 北京瑞科恒业喷涂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输调漆供胶发泡系统 | 2019.10.14 | 649.80 | 正在履行 |
15 | 迈赫股份 | 连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油压机及配件 | 2019.5.15 | 626.00 | 正在履行 |
16 | 迈赫股份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母线 | 2019.7.13 | 760.00 | 正在履行 |
3-3-2-91
(2)分包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分包合同及主要供应商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的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如下:
序号 | 发包方 | 承包方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履行情况 |
1 | 迈赫股份 | 苏州天成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整车涂装生产线前处理、电泳设备 | 2012.10.17 | 1,000.00 | 已履行 |
2 | 迈赫股份 |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焊装车间地面输送链工程 | 2012.12.25 | 648.00 | 已履行 |
3 | 迈赫股份 | 上海道盈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 烘房的采购、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和售后服务 | 2013.10.10 | 1,560.00 | 已履行 |
4 | 迈赫股份 |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装微客车间车身存储输送线和底盘线积放链的设计、制作、安装陪产等工作 | 2014.6.5 | 570.00 | 已履行 |
5 | 迈赫股份 | 安徽华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PRS摩擦线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 2015.6.10 | 508.00 | 已履行 |
6 | 迈赫股份 | 山东皓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喷漆室废气处理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工作 | 2016.5.5 | 800.00 | 已履行 |
7 | 迈赫股份 | 安徽华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积放链系统设备 | 2016.11.25 | 848.00 | 已履行 |
8 | 迈赫股份 | 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一工厂VPCs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 2017.4.19 | 705.00 | 已履行 |
9 | 迈赫股份 |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机器人的设计、加工及安装调试 | 2015.3.24 | 1,070.00 | 已履行 |
10 | 迈赫股份 | 苏州苏净安发空调有限公司 | 福田异地扩建皮卡和SUV油漆车间生产线成套设备工程 | 2019.2.25 | 730.00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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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包方 | 承包方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履行情况 |
11 | 迈赫股份 |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利商用车新能源客车涂装车间分承包项目机械化输送系统项目 | 2018.8.1 | 960.00 | 正在履行 |
12 | 迈赫股份 | 山东华克工程有限公司 | 北汽福田潍坊发动机工厂项目D01发动机厂房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 2016.12.16 | 838.00 | 正在履行 |
13 | 迈赫股份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厂区机电(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 | 2017.10.16 | 753.50 | 正在履行 |
14 | 迈赫股份 | 常兴集团有限公司 | 北汽福田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通风管道系统 | 2019.8.9 | 650.00 | 正在履行 |
15 | 迈赫股份 | 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 | 自行小车及KBK输送项目 | 2019.11.22 | 930.00 | 正在履行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行 | 借款/授信金额(万元) | 授信期间/借款期限 | 担保 |
1 | 迈赫股份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5,000 | 2019/7/10-2020/3/20 | 精典机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 迈赫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4,000 | 2019/10/24-2020/10/23 | 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3-2-93
(2)2019年4月29日,发行人与安信证券签订《承销协议》,约定公司聘请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并全权委托安信证券视承销情况需要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费由安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扣除。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上述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争议,不存在合同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潜在风险。
(二)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1、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2、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之“4、其他关联交易”已披露的王金平、精典机电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3-3-2-94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余额(元)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550,300.00 | 1年内 | 24.44 | 177,515.00 |
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490,000.00 | 1年内 | 17.14 | 124,500.00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0 | 3-4年 | 8.26 | 600,000.00 |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800,000.00 | 1年内 | 5.51 | 40,000.00 |
吉利长兴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标书费 | 800,600.00 | 1年内 | 5.51 | 40,030.00 |
合 计 | -- | 8,840,900.00 | -- | 60.86 | 982,045.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未偿还原因 |
牛桂华 | 90,000.00 | 押金 |
诸城安特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押金 |
合计 | 110,000.00 | -- |
3-3-2-95
(二)增资扩股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的增资扩股情形,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三)收购/出售重大资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形。自发行人设立至今,发行人曾为了方便公司管理,确保公司与关联方的独立运行,于2016年与精典机电进行一次资产置换,具体如下:
1、该次资产置换背景情况
该次资产置换事项发生前,发行人的主要厂区位于诸城市北环路580号,该厂区与精典机电的厂区相邻。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的3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了相关房产作为办公及生产厂区,精典机电同样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舜泰街1398号与发行人取得的3宗土地使用权相邻的2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了生产车间。为了方便公司管理,确保公司与关联方的独立运行,发行人经与精典机电协商,于2016年与精典机电进行了资产置换,将发行人位于诸城市北环路580号的厂区相关办公楼、生产车间及相关附属设备与精典机电位于舜泰街1398号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发行人全部的办公及生产车间均位于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精典机电的办公及生产车间均位于诸城市北环路580号。
2、该次资产置换履行的程序
(1)发行人关于该次资产置换的审议程序
2016年2月10日,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产权置换的议案》,发行人将位于诸城市北环路580号、面积为58,0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位于该地块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和部分机器设备的完整产权与精典机电位于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面积为53,21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位于该地块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和部分机器设备的完整产权置换。
(2)该次资产置换的作价依据
2016年2月29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于发行人置出给
3-3-2-96
精典机电的位于诸城市北环路580号的办公楼、生产车间及相关附属设备(以下简称“置出资产”)的价值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6)第070号”《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6,369.59万元;同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于发行人置入的精典机电位于舜泰街1398号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以下简称“置入资产”)的价值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6)第071号”《山东精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山东精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置入资产评估值为4,854.52万元。
(3)该次资产置换的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3月1日,发行人与精典机电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部分机器设备之产权置换合同》,将前述发行人拥有完整产权的58,0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与精典机电拥有完整产权的53,21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按照上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价格进行置换,并由精典机电向发行人支付该次置换中的差价1,515.07万元。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述置换合同已履行完毕。
(4)该次资产置换的权属变更办理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发行人已经取得了置入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且精典机电已经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部分机器设备之产权置换合同》的约定,向发行人支付了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1,515.07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该次资产置换事项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以评估价格作为作价依据,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已完成。本所律师认为,该次资产置换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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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发行人自设立至今的增资扩股行为、与精典机电进行的资产置换行为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除前述资产置换行为外,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2017年8月23日,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由发行人相应办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2018年1月12日,发行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由发行人相应办理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2019年5月14日,发行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由发行人相应办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及修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及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3-3-2-98
2019年3月15日,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019年5月14日,发行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系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并对其职权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其中:
1、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
2、发行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发行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并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
3、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
(二)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均具有健全的议事规则
发行已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
1、发行人股东大会
3-3-2-99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共召开了16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1 | 2017.5.26 | 2016年度股东大会 |
2 | 2017.8.23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3 | 2017.8.23 |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4 | 2017.10.9 |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5 | 2018.1.12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6 | 2018.4.5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7 | 2018.9.28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8 | 2019.1.28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9 | 2019.3.15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0 | 2019.3.27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1 | 2019.4.22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12 | 2019.5.14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13 | 2019.7.2 |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14 | 2019.10.23 |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15 | 2020.3.6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16 | 2020.3.24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1 | 2017.5.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 | 2017.8.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3 | 2017.8.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4 | 2017.9.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5 | 2018.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3-3-2-100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6 | 2018.3.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7 | 2018.9.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8 | 2019.1.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9 | 2019.2.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0 | 2019.3.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1 | 2019.4.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2 | 2019.4.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3 | 2019.6.1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4 | 2019.7.3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5 | 2019.10.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6 | 2020.2.1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7 | 2020.3.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8 | 2020.6.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1 | 2017.5.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 | 2017.9.1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3 | 2018.3.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4 | 2019.1.1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5 | 2019.2.2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6 | 2019.4.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7 | 2019.4.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8 | 2019.6.17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9 | 2019.7.3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0 | 2019.10.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3-3-2-101
11 | 2020.2.1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2 | 2020.3.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3 | 2020.6.1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姓名 | 职务 | 本届任期 |
王金平 | 董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王绪平 | 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徐烟田 | 董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李振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赵永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张延明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张帆 | 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江海书 | 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范洪义 | 独立董事 | 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 |
于金伟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张韶辉 | 监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臧运利 | 监事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卢中庆 | 财务总监 | 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 |
3-3-2-102
王绪平、徐烟田、李振华、赵永军、张延明、张帆、江海书及范洪义。其中,张帆、江海书及范洪义为独立董事。王金平为董事长。发行人未设职工代表董事。
2、监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张韶辉、臧运利为股东代表监事,于金伟为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具体为:王绪平任公司总经理,李振华及赵永军任公司副总经理,卢中庆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延明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网站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监管与处分记录等公开信息以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金平、王绪平、李振华、徐烟田、赵永军、张延明、江海书、张帆、常丽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帆、江海书、常丽为独立董事。
2019年3月27日,发行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常丽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范洪义为独立董事。
2、监事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臧运利、张韶辉为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于金伟共同组成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
3-3-2-103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11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王绪平为总经理,李振华及赵永军为副总经理,卢中庆为财务总监,张延明为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两年所发生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化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张帆、江海书和范洪义为独立董事,其中张帆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该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独立董事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网站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监管与处分记录等公开信息以及对发行人独立董事进行访谈,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设置、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1-00102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审核报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1、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发行人 | 15% |
3-3-2-104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迈赫设计院 | 25%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6%、9%、10%、11%、13%、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1%或0.5% |
防洪费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1%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1.20%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8元每平米、3.2元/平米 |
3-3-2-105
1、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2017年度 |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项目资金 | 1,000,000 | 《关于下达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及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的通知》(鲁科字[2016]162号) |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第四批)及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 | 《关于下达山东省2016年重点研发计划(第四批)及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计划的通知》(鲁科字[2016]182号) | |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诸城市配套资金 | 1,500,000 | 2016年2月,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市科技局联合向山东省科技厅出具的《资金配套承诺函》 | |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第四批)及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计划诸城市配套资金 | 1,500,000 | 2016年11月14日,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市科技局联合向山东省科技厅出具《资金匹配承诺函》 | |
诸城市2015-2016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770,000 | (1) 《关于印发<诸城市鼓励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诸发[2015]13号) (2) 《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字[2017]022号) | |
新厂区3宗地征地补偿款返还款 | 7,897,670 | (1) 《关于拨付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的请示》(诸舜办发[2016]11号) (2) 《关于拨付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的请示》(诸舜办发[2016]22号) (3) 《关于拨付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的请示》(诸舜办发[2016]21号) (4) 《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综指字[2017]104号) | |
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项目资金 | 3,600,000 | 《关于下达山东省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科字[2017]88号) | |
潍坊市首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等奖 | 150,000 | 《关于下达潍坊市首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6]167号) | |
诸城市财政局产 | 3,630,000 | 《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 |
3-3-2-106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业发展引导基金 | 3,000,000 | 字[2017]001号) | |
2016年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 | 1,000,000 | 《关于下达2016年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6]33号) | |
诸城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 500,000 | 《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字[2017]004号) | |
诸城市人才引进扶持补助资金 | 2,600,000 | (1)《关于下达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资助经费的通知》(潍财行[2016]53号) (2)《关于公布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潍办字[2015]2号) | |
专利资助款 | 12,000 | 《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45]号) | |
专利资助款 | 109,400 | (1)《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45]号) (2)《关于修订<潍坊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诸城市企业2016年中日韩博览会展位补助 | 354,230.94 | 《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预字[2017]001号) | |
2016年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 20,000 |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6年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2016]3号) | |
2015年度潍坊市节能奖励资金 | 50,000 | 《关于下达2015年度潍坊市节能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7]118号) | |
潍坊市高层次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扶持资金 | 200,000 | (1)《关于公布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潍办字[2015]2号) (2)《关于下达有关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行指字[2017]055号) | |
诸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稳岗补贴 | 104,655 | 《关于公布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发放单位及金额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201号) | |
2018年度 | 诸城市人才引进扶持补助资金 | 2,200,000 | 《关于下达有关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行指字[2018]008号) |
山东省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经费 | 1,120,000 | 《关于下达山东省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通知》(鲁科字[2018]47号) |
3-3-2-107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山东省2017-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诸城市配套资金 | 9,000,000 | (1)2017年3月24日,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出具《资金匹配承诺函》 (2)2017年3月31日,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出具《资金匹配承诺函》 | |
2018年产业集群专项资金 | 1,300,000 | (1)《关于下达2018年产业集群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8]14号) (2)《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字[2018]034号) | |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专项资金 | 330,000 | 2018年5月,发行人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签署《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以轻量化底盘为核心的新能源商用车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承担前述项目“基于云平台的智能化生产系统开发”部分,并可取得项目国拨经费3%的分配比例。 | |
2017年度总集成总承包省财政奖励示范项目奖励 | 1,500,000 | 《关于下达2017年度总集成总承包省财政奖励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潍经信办字[2017]28号) | |
龙城英才扶持资金 | 100,000 | (1)《关于印发<龙城英才工程实施计划>补充规定的通知》(诸办发[2017]15号) (2)《关于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46号) (3)《关于下达有关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行指字[2018]038号) | |
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 | (1)《关于下达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潍财行指[2018]44号) (2)《诸城市旅游局关于2018年山东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
龙城英才扶持资金 | 150,000 | (1)《关于下达有关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行指字[2017]055号) (2)《关于公布2017年度龙城英才名单的通知》(诸政办字[2018]1号) | |
潍坊市科技局科技进步奖 | 20,000 | (1)2017年10月,发行人因“滑撬智能输送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评潍坊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并获得获奖证书; (2)《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
2017年潍坊市专 | 110,000 | (1)《关于印发<潍坊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
3-3-2-108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利奖励 | 的通知》 (2)《2017年潍坊市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 ||
党建补助经费 | 10,000 | 《关于拨付专项党建经费的通知》 | |
2018年红旗党支部奖励 | 10,000 | 《关于表彰红旗支部、红领党务和红星工匠的决定》(诸两新工委发[2018]3号) | |
2017年度潍坊市稳岗补贴 | 75,476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129号) | |
2019年度 | 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瞪羚企业培育) | 500,000 | 《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瞪羚企业培育)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8]61号) |
2018年工业提质增效升级和能源节约专项资金 | 1,000,000 | 《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提质增效升级和能源节约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8]121号) | |
潍坊市第三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等奖 | 150,000 | 《关于下达潍坊市第三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8]86号) | |
2018年工业提质增效升级资金 | 2,000,000 | (1)《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提质增效升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企指[2018]146号) (2)《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预指字[2018]034号) | |
党建补助经费 | 20,000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转型发展的几项措施》(诸组发〔2015〕8号) | |
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经费 | 900,000 | (1)潍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鸢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经费的通知》(潍财行〔2018〕67号) (2)潍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经费的通知》(潍财行〔2018〕70号) | |
东厂区2宗地征地补偿款返还款 | 298,150 | (1)舜王街道办事处《关于拨付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的请示》(诸舜办发〔2019〕64号) (2)舜王街道办事处《关于拨付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的请示》(诸舜办发〔2019〕65号) (3)诸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综指字〔2019〕049号) | |
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套扶持资金 | 900,000 | (1)诸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套扶持资金的申请》 (2)诸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二〇一九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预字〔2019〕1 |
3-3-2-109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号) | |||
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3号) | |
潍坊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龙城英才补助资金 | 350,000 | (1)诸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潍坊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龙城英才补助资金的请示》 (2)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潍办字〔2015〕2号) (3)诸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有关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行指字〔2018〕071号) | |
专利资助款 | 500,000 | (1)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城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诸政字〔2017〕10号) (2)诸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诸城市专利奖奖励资金的请示》(诸知保请[2019]2号) (3)诸城市财政局《关于对<诸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诸城市专利奖奖励资金的请示>的意见》(诸财复字〔2019〕176号) | |
诸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稳岗补贴 | 139,888 | (1)《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2)《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49号) | |
上市引导资金 | 5,000,000 | (1)《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8〕56号) (2)诸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字〔2019〕012号) | |
潍坊市科技局科技进步奖 | 20,000 | (1)2019年7月,发行人因“汽车智能焊装生产线系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项目获评潍坊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并获得获奖证书 (2)《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 |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潍财预指〔2019〕42号) |
年度 | 项目 | 金额(元) | 财政补贴依据 |
3-3-2-110
2017年度 | 天津市河西区楼宇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金 | 78,000 | 《河西区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津西楼宇[2015]7号) |
2018年度 | 天津市河西区楼宇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金 | 73,600 | 《河西区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津西楼宇[2015]7号) |
3-3-2-111
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迈赫设计院环保主管部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8月2日及2020年2月24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环保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迈赫机器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分别取得诸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诸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了上述项目的建设。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环保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7月24日及2020年2月12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8月2日及2020年2月12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7月30日及2020年1月10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
3-3-2-112
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4月4日、2019年7月19日及于2020年2月10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及2020年1月1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 发行人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1 | 员工总人数 | 998人 | 979人 | 945人 |
2 | 退休返聘人员 | 10人 | 10人 | 10人 |
3 | 兼职人员 | 3人 | 3人 | 2人 |
4 | 实习人员 | 5人 | 16人 | 5人 |
5 | 尚在办理缴纳手续人员 | 12人 | 96人 | 3人 |
6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 955人 | 837人 | 727人 |
7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与按规定需要缴纳员工人数比例 | 97.45% | 88.11% | 78.34% |
3-3-2-113
该等员工未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如下:
(1)10名为退休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需缴纳社会保险;
(2)3名为兼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不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名为实习人员,系在读学生,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4)12名公司员工尚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过程中;
(5)13名员工因自身原因无意缴纳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1 | 员工总人数 | 998人 | 979人 | 945人 |
2 | 退休返聘人员 | 10人 | 10人 | 10人 |
3 | 兼职人员 | 3人 | 3人 | 2人 |
4 | 实习人员 | 5人 | 16人 | 5人 |
5 | 尚在办理缴纳手续人员 | 12人 | 96人 | 3人 |
6 | 实际缴纳公积金人数 | 950人 | 824人 | 704人 |
7 | 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与按规定需要缴纳员工人数比例 | 96.94% | 86.74% | 75.86% |
3-3-2-114
(5)18名员工因自身原因无意缴纳住房公积金。
3、实际控制人承诺情况
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做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重大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来因未能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被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或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予以全额补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发行人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1)劳动用工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情况
根据发行人劳动用工主管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1月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劳动用工主管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7月30日及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劳动用工主管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1月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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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劳动用工主管部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2019年7月25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0年1月17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劳动用工主管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7月26日及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劳动用工主管部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10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劳动用工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2)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情况
根据发行人社保主管部门诸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现已更名为“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1月2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无欠缴现象。
根据迈赫设计院社保主管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7月30日及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社保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社保主管部门诸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现已更名为“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1月2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报告期内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无欠缴现象。
根据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社保主管部门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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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征缴处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7月16日及2020年1月4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社保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社保主管部门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8月5日及2020年1月9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社保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3)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情况
根据发行人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城分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9日及2020年1月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管理部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7月24日及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城分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8日、2019年7月19日及2020年1月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25日、2019年7月18日及2020年1月8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7月31日及2020年2月26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青岛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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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8月5日及2020年1月16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的情形,但鉴于:(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分别为97.45%和96.94%的应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情况出具承担补偿责任的相关承诺,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事项遭受经济损失;(3)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而受处罚的记录。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述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未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会议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 主体 | |
金额 | 比例 | ||||
1 |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 18,964.00 | 18,964.00 | 40.15% | 迈赫 股份 |
2 |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18,380.00 | 18,380.00 | 38.92% | |
3 | 迈赫机器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86.00 | 9,886.00 | 20.93% | |
合计 | 47,230.00 | 47,230.00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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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项目代码 | 项目环保批文号 |
1 |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 2018-370782-35-03-058394 | 诸环审报告表[2019]50号 |
2 |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2018-370782-35-03-058389 | 诸环审报告表[2019]54号 |
3 | 迈赫机器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19-370782-35-03-003078 | 诸环审报告表[2019]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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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信息,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主要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号 |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主要诉讼请求 | 进展 |
1 | 合同纠纷(仲裁) | 迈赫设计院 | 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设计院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偿付迈赫设计院设计费408,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0,000元。 | 1、判决/仲裁结果进展 2018年5月17日,天津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津仲裁字第0429号《裁决书》,裁定:(1)被申请人向迈赫设计院支付设计费408,200元;(2)被申请人向迈赫设计院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3,004元。 2、执行进展 2018年9月3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5执152号《执行裁定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迈赫设计院书面同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2 | 合同纠纷(仲裁) | 迈赫设计院 | 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设计院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偿付迈赫设计院设计费1,705,325.9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30,000元。 | 1、判决/仲裁结果进展 2018年5月17日,天津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津仲裁字第0430号《裁决书》,裁定:(1)被申请人向迈赫设计院支付设计费538,530.30元;(2)被申请人向迈赫设计院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5,911元。 2、执行进展 2018年9月3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5执153号《执行裁定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迈赫设计院书面同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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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主要诉讼请求 | 进展 |
3 | 合同纠纷(诉讼) | 迈赫设计院 | 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迈赫设计院向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迈赫设计院设计费269,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50,00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 1、判决/仲裁结果进展 2019年1月18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502民初9390号《民事判决书》,判定:(1)被告向迈赫设计院支付设计费269,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69,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从2016年9月29日起计付至2018年12月26日止;(2)驳回迈赫设计院其他诉讼请求。 2、执行进展 2019年12月19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黔0502执3046号《执行裁定书》,因法院在被告的其他执行案件中查封了与被告相关的可供执行的房屋、土地等财产,经迈赫设计院申请,待前述可供执行财产处置完毕后,迈赫设计院直接在其他执行案件下受偿,故法院裁定终结迈赫设计院原执行案件的执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迈赫设计院尚未获得执行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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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以200元的罚款。
针对前述处罚,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于2019年3月7日出具了《证明》,载明:“鉴于该公司不存在主观偷税漏税的故意,前述违法行为系对政策的理解偏差所致,情节显著轻微,处罚金额较低,因此该公司前述违法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本单位作出的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
2018年1月17日,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出具诸舜地税简罚[2018]4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处以10元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于2019年3月7日出具的《证明》:“鉴于前述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处罚金额较低,因此潍坊分院前述违法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目前,潍坊分院违规事项已经整改完成,并缴纳了相应罚款。”
(3)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出具济南历下税简罚[2018]11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因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4)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
2019年7月15日,国家税务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锡税三简罚〔2019〕2190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2019年4-5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41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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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发行人、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均在2,000元以下,罚款金额较低。因此,前述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信息,截至2020年2月29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信息,截至2020年2月29日,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定向募集公司,故本次发行不属于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已审阅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已认真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承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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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稳定股价、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相关承诺,同时出具了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十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决定。
(以下无正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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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顾功耘丁启伟
丁启伟
宋午尧
宋午尧
董君楠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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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
序号 | 商标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有效期限 | 核定类别 | 核定使用商品 | 取得 方式 |
1 | 迈赫股份 | 9991006 | 2012.11.28- 2022.11.27 | 第9类 | 电镀设备;电解装置;非空气处理电离设备;真空喷镀机械;电解槽;电镀参数测试仪 | 原始取得 | |
2 | 迈赫股份 | 10053636 | 2012.12.21- 2022.12.20 | 第37类 | 建筑;工厂建设;管道铺设和维护;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建筑物防水;修复磨损或部分损坏的机器;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修理;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 原始取得 | |
3 | 迈赫股份 | 10450252 | 2013.3.28- 2023.3.27. | 第37类 | 建筑信息;工厂建造;钻井;室内装潢修理;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安装与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修理;车辆防锈处理;飞机保养与修理;造船;照相器材修理;钟表修理;喷涂服务;轮胎硫化处理(修理);家具制造(修理);服装翻新;外科设备消毒;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 | 原始取得 | |
4 | 迈赫股份 | 10450260 | 2013.3.28- 2023.3.27 | 第42类 | 工程学;工程绘图;测量;化学研究;生物学研究;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筑制图;建设项目的开发;计算机软件维护;无形资产评估 | 原始取得 | |
5 | 迈赫股份 | 10568913 | 2013.4.28- 2023.4.27 | 第37类 | 建筑信息;建筑;钻井;室内装潢修理;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修理;运载工具(车辆)防锈处理服务;造船;喷涂服务;轮胎硫化处理(修理);家具制造(修理);服装翻新;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消 | 原始取得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26
毒 | |||||||
6 | 迈赫股份 | 10568864 | 2013.4.28- 2023.4.27 | 第12类 | 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陆地车辆动力装置;小型机动车;架空运输设备;手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空中运载工具;水上运载工具;运载工具防盗设备 | 原始取得 | |
7 | 迈赫股份 | 10568788 | 2013.4.28- 2023.4.27 | 第7类 | 农业机械;粉碎机;水族池通气泵;木材加工机;造纸机;印刷机器;纺织工业用机器;染色机;制茶机械;制食品用电动机械;酿造机器;烟草加工机;制革机;缝纫机;自行车工业用机器设备;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雕刻机;电池机械;土特产杂品加工机械;包装机;厨房用电动机器;洗衣机;制药加工工业机器;模压加工机器;玻璃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日用玻璃机械);化肥设备;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器设备;切断机(机器);石油开采、石油精炼工业用机器设备;搅拌机;起重机;金属加工机械;铸造机械;给水调节器;内燃机燃料转换设备;风力动力设备;机器人(机械);非手动的手持工具;电子工业设备;气体分离设备;喷漆机;发电机组;机器汽缸;泵(机器);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液压控制器;气动传送装置;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调节器(机器部件);轴承(机器零件);输送机传输带;电焊设备;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镀锌机;贮液器(机器部件) | 原始取得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27
8 | 迈赫股份 | 14314839 | 2015.5.14- 2025.5.13 | 第42类 | 技术研究;质量控制;测量;化学服务;生物学研究;气象信息;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筑项目的开发;服装设计;计算机编程;艺术品鉴定;无形资产评估 | 原始取得 | |
9 | 迈赫股份 | 14314840 | 2015.5.14- 2025.5.13 | 第38类 |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新闻社;在线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信信息;电讯设备出租;电子邮件;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 原始取得 | |
10 | 迈赫股份 | 14314841 | 2015.5.14- 2025.5.13 | 第37类 | 木工服务;建筑信息;工厂建筑;采矿;室内装潢;加热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汽车保养和修理;飞机保养与修理;造船;照相器材修理;钟表修理;保险柜的保养和修理;喷涂服务;轮胎翻新;清洗;消毒;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 | 原始取得 | |
11 | 迈赫股份 | 14314842 | 2015.5.14- 2025.5.13 | 第12类 | 电动运载工具;小型机动车;机动三轮车;架空运输设备;手推车;马车;运载工具用轮胎;空中运载工具;船;运载工具内装饰品 | 原始取得 | |
12 | 迈赫股份 | 14314843 | 2015.5.14- 2025.5.13 | 第9类 | 计算机外围设备;数量显示器;绘图机;衡量器具;机械式标志;电子教学学习机;照相机(摄影);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磁性材料和器件;电解装置;非空气、非水处理用电离设备;电解槽;灭火设备;工业用放射设备;个人用防事故装置;报警器;眼镜(光学);电池;动画片;电栅栏 | 原始取得 | |
13 | 迈赫股份 | 14314844 | 2015.5.14- 2025.5.13 | 第7类 | 水族池通气泵;机器汽缸;化肥制造设备;造纸机;印刷机;液压耦合器;纺 | 原始取得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28
织工业用机器;丝光机;制茶机械;制食品用电动机械;酿造机器;工业用卷烟机;制革机;缝纫机;自行车工业用机器设备;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雕刻机;电池机械;土特产杂品加工机械;制搪瓷机械;制灯泡机械;包装机;蜂窝煤机;厨房用电动机器;洗衣机;制药加工工业机器;模压加工机器;玻璃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日用玻璃机械);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器设备;切断机(机器);石油开采、石油精炼工业用机器设备;搅拌机;起重机;蒸汽机;柴油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风力动力设备;制针机;拉链机;机器人(机械);制造电线、电缆用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光学冷加工设备;气体分离设备;喷漆机;发电机;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液压控制器;气动传送装置;调节器(机器部件);轴承(机器零件);机器传动带;电焊设备;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贮液器(机器部件);电镀机 | |||||||
14 | 迈赫股份 | 14314833 | 2015.5.14- 2025.5.13 | 第42类 | 技术研究;质量控制;测量;化学服务;生物学研究;气象信息;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筑项目的开发;服装设计;计算机编程;艺术品鉴定;无形资产评估 | 原始取得 | |
15 | 迈赫股份 | 14314834 | 2015.5.14- 2025.5.13 | 第38类 |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新闻社;有线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信信息;电讯设备出租;电子邮件;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 原始取得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29
16 | 迈赫股份 | 14314835 | 2015.5.14- 2025.5.13 | 第37类 | 建筑信息;木工服务;工厂建造;采矿;室内装潢;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汽车保养和修理;飞机保养与修理;造船;照相器材修理;钟表修理;保险柜的保养和修理;喷涂服务;轮胎翻新;清洗;消毒;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 | 原始取得 | |
17 | 迈赫股份 | 14314836 | 2015.5.14- 2025.5.13 | 第12类 | 电动运载工具;小型机动车;机动三轮车;架空运输设备;手推车;马车;运载工具用轮胎;空中运载工具;船;运载工具内装饰品 | 原始取得 | |
18 | 迈赫股份 | 14314837 | 2015.5.14- 2025.5.13 | 第9类 | 计算机外围设备;数量显示器;绘图机;衡量器具;量具;机械式标志;遥控信号用电动装置;电子教学学习机;照相机(摄影);测量器械和仪器;光学器械和仪器;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动调节装置;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电解装置;非空气、非水处理用电离设备;电解槽;灭火设备;工业用放射设备;个人用防事故装置;报警器;眼镜(光学);电池;动画片;电栅栏 | 原始取得 | |
19 | 迈赫股份 | 14314838 | 2015.5.14- 2025.5.13 | 第7类 | 机器汽缸;农业机械;化肥制造设备;水族池通气泵;液压耦合器;木材加工机;非手动的手持工具;造纸机;印刷机;纺织工业用机器;丝光机;制茶机械;制食品用电动机械;酿造机器;工业用卷烟机;制革机;缝纫机;自行车工业用机器设备;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雕刻机;电池机械;土特产杂品加工机械;制搪瓷机械;制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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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0
灯泡机械;包装机;蜂窝煤机;厨房用电动机器;洗衣机;制药加工工业机器;模压加工机器;玻璃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日用玻璃机械);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器设备;切断机(机器);石油开采、石油精炼工业用机器设备;搅拌机;起重机;液压机;金属加工机械;蒸汽机;柴油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风力动力设备;制针机;拉链机;机器人(机械);制造电线、电缆用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光学冷加工设备;气体分离设备;喷漆机;发电机;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液压控制器;气动传送装置;调节器(机器部件);轴承(机器零件);机器传动带;电焊设备;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贮液器(机器部件);电镀机 | |||||||
20 | 迈赫股份 | 10564572 | 2013.4.21- 2023.4.20 | 第9类 | 计算机外围设备;绘图机;衡量器具;量具;机械式标志;测量仪器;光学器械和仪器;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器联接器;电动调节装置;电解装置;集成电路;个人用防事故装置;运载工具用电池 | 原始取得 | |
21 | 迈赫股份 | 10569071 | 2013.12.28- 2023.12.27 | 第42类 | 技术研究;工程绘图;测量;化学研究;生物学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机械研究;建筑制图;建设项目的开发;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 | 原始取得 | |
22 | 迈赫股份 | 17296342 | 2017.9.21- 2027.9.20 | 第7类 | 农业机械;挤奶机;工业用切碎机(机器);动物剪毛机;收网机(捕鱼具);盐池压平机;木材加工机;造纸机;卫生巾生产设备;印刷机;纺织工业用机器;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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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1
丝光机;制茶机械;制食品用电动机械;酿造机器;烟草加工机;制革机;缝纫机;自行车工业用机器设备;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雕刻机;电池机械;制绳机;土特产杂品加工机械;草垫机;制搪瓷机械;制灯泡机械;包装机;蜂窝煤机;厨房用电动机器;洗衣机;制药加工工业机器;模压加工机器;玻璃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日用玻璃机械);化肥制造设备;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器设备;切断机(机器);石油开采、石油精炼工业用机器设备;装载机;蒸汽机;风力动力设备;制针机;拉链机;拉线机;非手动的手持工具;光学冷加工设备;气体分离设备;喷漆机;阀(机器零件);压缩机(机器);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液压耦合器;机器传动带;轴承(机器零件);机器联动装置;气动焊接设备;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压滤机;贴标签机(机器);电动擦鞋机;球拍穿线机;自动售货机;航空加油车接头;电动卷门机;真空喷镀机械 | |||||||
23 | 迈赫股份 | 17296375 | 2016.9.7- 2026.9.6 | 第8类 | 磨具(手工具);农业器具(手动的);园艺工具(手动的);动物剥皮用器具和工具;鱼叉;剃须刀;手工操作的手工具;手动压机;雕刻工具(手工具);刀;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餐具(刀、叉和匙) | 原始取得 | |
24 | 迈赫股份 | 17296533 | 2016.8.28- 2026.8.27 | 第13类 | 机动武器;枪管;猎枪;弹药;炸药;火药;焰火;鞭炮;烟花;个人防护用喷雾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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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2
25 | 迈赫股份 | 17296670 | 2016.9.7- 2026.9.6 | 第19类 | 木材;筑路或铺路材料;石膏;水泥;混凝土建筑构件;砖;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防水卷材;发光铺路块料;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物;建筑玻璃;涂层(建筑材料);修路用粘合材料;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非金属纪念碑 | 原始取得 | |
26 | 迈赫股份 | 17296934 | 2016.8.28- 2026.8.27 | 第38类 | 电视播放;新闻社;有线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电传业务;移动电话通讯;计算机终端通讯;电子邮件;电信信息;光纤通讯 | 原始取得 | |
27 | 迈赫股份 | 17297038 | 2016.9.7- 2026.9.6 | 第39类 | 商品包装;运输;拖运;海上运输;汽车运输;导航;马车运输;运载工具(车辆)出租;贮藏;潜水服出租;能源分配;操作运河水闸;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安排游览;管道运输;轮椅出租;替他人发射卫星;灌装服务 | 原始取得 | |
28 | 迈赫股份 | 17297147 | 2016.8.14- 2026.8.13 | 第40类 | 材料处理信息;金属处理;纺织品精加工;木器制作;纸张加工;玻璃窗着色处理(表面涂层);烧制陶器;面粉加工;动物屠宰;服装制作;印刷;净化有害材料;空气净化;水处理;雕刻;艺术品装框;牙科技师服务;能源生产;发电机出租;超低温冷冻服务(生命科学);药材加工;燃料加工;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 原始取得 | |
29 | 迈赫设计院 | 13189741 | 2015.2.21- 2025.2.20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分析仪器;医用测试仪;医用身体康复仪;脉搏计;医用体育活动器械;诊断和治疗期同位素设备和器械;医疗用超声器械;牙科设备和仪器;外科仪器和器械 | 原始取得 | |
30 | 迈赫设计 | 13189760 | 2015.4.7- | 第35 | 寻找赞助 | 原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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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3
院 | 2025.4.6 | 类 | 取得 | ||||
31 | 迈赫设计院 | 13123713 | 2015.4.7- 2025.4.6 | 第35类 | 广告设计;人事管理咨询 | 原始取得 | |
32 | 迈赫设计院 | 13123646 | 2015.4.7- 2025.4.6 | 第36类 | 受托管理;经纪 | 原始取得 | |
33 | 迈赫设计院 | 13123555 | 2015.3.28- 2025.3.27 | 第42类 | 质量体系认证;工业品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34 | 迈赫设计院 | 13362061 | 2015.1.14- 2025.1.13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分析仪器;医用测试仪;医用身体康复仪;脉搏计;医用体育活动器械;诊断和治疗期同位素设备和器械;医疗用超声器械;牙科设备和仪器;外科仪器和器械 | 原始取得 | |
35 | 迈赫设计院 | 13362391 | 2015.1.21- 2025.1.20 | 第36类 | 财政估算;金融评估(保险、银行、不动产);金融管理;金融分析;金融赞助;受托管理;有价证券经纪;发行有价证券;经纪;税审服务 | 原始取得 | |
36 | 迈赫设计院 | 13361758 | 2015.1.14- 2025.1.13 | 第7类 | 机器汽缸;汽缸活塞;马达和引擎用汽缸;发动机汽缸;活塞(机器或发动机部件);机器、引擎或马达用机械控制装置;马达和引擎用排气装置;汽车发动机用汽油泵;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气压控制器 | 原始取得 | |
37 | 迈赫设计院 | 13361914 | 2015.1.7- 2025.1.6 | 第9类 | 防无线电干扰设备(电子);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电视摄像机;计算机存储装置;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数据处理设备;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监视程序(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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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4
38 | 迈赫设计院 | 13362072 | 2015.1.7- 2025.1.6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分析仪器;医用测试仪;医用身体康复仪;脉搏计;医用体育活动器械;诊断和治疗期同位素设备和器械;医疗用超声器械;牙科设备和仪器;外科仪器和器械 | 原始取得 | |
39 | 迈赫设计院 | 13362140 | 2015.1.28- 2025.1.27 | 第35类 | 广告设计;成本价格分析;商业管理咨询;商业管理顾问;经济预测;统计资料汇编;投标报价;人事管理咨询;商业审计;商业信息 | 原始取得 | |
40 | 迈赫设计院 | 13362405 | 2015.1.21- 2025.1.20 | 第36类 | 财政估算;金融评估(保险、银行、不动产);金融管理;金融分析;金融赞助;受托管理;有价证券经纪;发行有价证券;经纪;税审服务 | 原始取得 | |
41 | 迈赫设计院 | 13362455 | 2015.1.14- 2025.1.13 | 第37类 | 建筑信息;建筑咨询;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潢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喷涂服务 | 原始取得 | |
42 | 迈赫设计院 | 13380858 | 2015.1.21- 2025.1.20 | 第42类 | 技术研究;技术项目研究;建筑学咨询;建筑制图;城市规划;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建设项目的开发 | 原始取得 | |
43 | 迈赫设计院 | 13361742 | 2015.1.14- 2025.1.13 | 第7类 | 机器汽缸;汽缸活塞;马达和引擎用汽缸;发动机汽缸;活塞(机器或发动机部件);机器、引擎或马达用机械控制装置;马达和引擎用排气装置;汽车发动机用汽油泵;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气压控制器 | 原始取得 | |
44 | 迈赫设计 | 13361854 | 2015.1.14- 2025.1.13 | 第9类 | 计量仪器;测量装置;运载工具用自动转向装置;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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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5
院 | 材料检验仪器和机器;运载工具驾驶和控制模拟器;防无线电干扰设备(电子);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电视摄像机;计算机存储装置;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 | ||||||
45 | 迈赫设计院 | 13362012 | 2015.1.7- 2025.1.6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分析仪器;医用测试仪;医用身体康复仪;脉搏计;医用体育活动器械;诊断和治疗期同位素设备和器械;医疗用超声器械;牙科设备和仪器;外科仪器和器械 | 原始取得 | |
46 | 迈赫设计院 | 13362246 | 2015.1.28- 2025.1.27 | 第35类 | 广告设计;人事管理咨询;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商业审计;会计;计算机录入服务;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 原始取得 | |
47 | 迈赫设计院 | 13362384 | 2015.1.14- 2025.1.13 | 第36类 | 财政估算;金融评估(保险、银行、不动产);金融管理;金融分析;金融赞助;受托管理;有价证券经纪;发行有价证券;经纪;税审服务 | 原始取得 | |
48 | 迈赫设计院 | 13362448 | 2015.1.21- 2025.1.20 | 第37类 | 建筑信息;建筑咨询;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潢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喷涂服务 | 原始取得 | |
49 | 迈赫设计院 | 13380840 | 2015.1.21- 2025.1.20 | 第42类 | 技术研究;技术项目研究;建筑学咨询;建筑制图;城市规划;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建设项目的开发 | 原始取得 | |
50 | 迈赫设计 | 13361727 | 2015.1.21- 2025.1.20 | 第7类 | 机器汽缸;汽缸活塞;马达和引擎用汽缸;发动机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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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6
院 | 汽缸;活塞(机器或发动机部件);机器、引擎或马达用机械控制装置;马达和引擎用排气装置;汽车发动机用汽油泵;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机器、马达和引擎的气压控制器 | ||||||
51 | 迈赫设计院 | 13361897 | 2015.1.28- 2025.1.27 | 第9类 | 防无线电干扰设备(电子);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电视摄像机;计算机存储装置;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数据处理设备;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监视程序(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 原始取得 | |
52 | 迈赫设计院 | 13361992 | 2015.1.14- 2025.1.13 | 第10类 | 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分析仪器;医用测试仪;医用身体康复仪;脉搏计;医用体育活动器械;诊断和治疗期同位素设备和器械;医疗用超声器械;牙科设备和仪器;外科仪器和器械 | 原始取得 | |
53 | 迈赫设计院 | 13362319 | 2015.1.28- 2025.1.27 | 第35类 | 商业信息;商业管理咨询;商业管理顾问;投标报价;广告设计;成本价格分析;经济预测;商业审计;统计资料汇编;人事管理咨询 | 原始取得 | |
54 | 迈赫设计院 | 13362370 | 2015.1.14- 2025.1.13 | 第36类 | 财政估算;金融评估(保险、银行、不动产);金融管理;金融分析;金融赞助;受托管理;有价证券经纪;发行有价证券;经纪;税审服务 | 原始取得 | |
55 | 迈赫设计院 | 13362441 | 2015.1.28- 2025.1.27 | 第37类 | 建筑信息;建筑咨询;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潢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喷涂服务 | 原始取得 | |
56 | 迈赫 | 1338 | 2015.1.21- | 第42 | 技术研究;技术项目研究; | 原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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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7
设计院 | 0829 | 2025.1.20 | 类 | 建筑学咨询;建筑制图;城市规划;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建设项目的开发 | 取得 | ||
57 | 迈赫设计院 | 13189139 | 2015.7.28- 2025.7.27 | 第7类 | 电动卷门机;压滤机;铸造机械;涂漆机 | 原始取得 | |
58 | 迈赫设计院 | 13123987 | 2015.7.7- 2025.7.6 | 第7类 | 机器汽缸;活塞(机器或发动机部件);机器、引擎或马达用机械控制装置;马达和引擎用汽缸;马达和引擎用排气装置;发动机汽缸;泵(机器、引擎或马达部件);汽车发动机用汽油泵;汽缸活塞 | 原始取得 | |
59 | 迈赫设计院 | 13123612 | 2015.7.7- 2025.7.6 | 第37类 | 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潢修理;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喷涂服务 | 原始取得 | |
60 | 迈赫设计院 | 13189372 | 2015.11.21- 2025.11.20 | 第9类 | 绘图机 | 原始取得 | |
61 | 迈赫设计院 | 13123802 | 2015.8.28- 2025.8.27 | 第10类 | 牙科设备和仪器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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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8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 | 2016.12.26 | 发明专利 | 2016112154071 | 一种多功能人机交互仿人教育机器人的控制系统和方法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 | 2016.12.26 | 发明专利 | 2016112154989 | 一种拖拉机驾驶室自动化焊接生产线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 | 2016.12.26 | 发明专利 | 2016112154762 | 一种农机过桥壳体自动化焊接生产线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 | 2016.12.26 | 发明专利 | 2016112154103 | 一种机器人升降输送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 | 2015.12.30 | 发明专利 | 201511007146X | 车身板材自动点焊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 | 2015.10.14 | 发明专利 | 2015106649797 | 一种不同车体的半共线及其利用该线体装配车身的工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 | 2015.10.14 | 发明专利 | 2015106650597 | 一种柔性车身存储输送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 | 2015.1.5 | 发明专利 | 2015100024744 | 大型装备涂装线自动化输送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 | 2014.10.27 | 发明专利 | 2014105803228 | 精定位旋转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 | 2012.9.14 | 发明专利 | 2012103404629 | 多车型汽车车身总拼焊装夹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 | 2012.7.2 | 发明专利 | 2012102228935 | 横向烘干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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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39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2 | 2012.6.18 | 发明专利 | 2012102003240 | 喷漆室用倒虹吸式净化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 | 2012.5.21 | 发明专利 | 2012101584966 | 侧抽风文氏喷漆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 | 2012.5.21 | 发明专利 | 2012101586124 | 机械式废漆处理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 | 2012.5.21 | 发明专利 | 2012101587023 | 手动定位夹紧销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 | 2011.12.8 | 发明专利 | 2011104063561 | 一种基于Spiking神经网络的人员信息融合方法 | 发行人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 | 2011.12.5 | 发明专利 | 2011103991676 | 一种通信基站发电机远程监测系统及其方法 | 发行人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 | 2011.7.25 | 发明专利 | 2011102078295 | 物联网环境下基于数据融合的空调故障诊断系统及方法 | 发行人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 | 2011.6.1 | 发明专利 | 2011101462273 | 基于建筑设备物联网的分布式谐波在线检测系统 | 发行人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98281 | 车型防错检测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25863 | 多位置定位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6078 | 高度和角度可调的安装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6364 | 精定位吊装夹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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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40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24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6097 | 精定位吊装夹具定位基座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5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6082 | 可调节安全设备光栅支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6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493534 | 一种承载式AGV小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7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3309 | 一种基于焊装快换夹具的柔性电气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8 | 2018.12.19 | 实用新型 | 2018221302999 | 一种基于激光跟踪的机器人工作站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9 | 2019.1.17 | 实用新型 | 2019200780834 | 一种精细机械模块化关节结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0 | 2019.5.17 | 实用新型 | 2019207263364 | 一种具有电能质量检测功能的无线智能电源转换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1 | 2017.10.12 | 实用新型 | 201721317353X | 一种电控按钮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2 | 2017.10.12 | 实用新型 | 2017213173972 | 一种驱动台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3 | 2017.10.12 | 实用新型 | 2017213173991 | 一种生产工位台车轨道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4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1326 | 一种汽车总装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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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41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35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135X | 一种简便的连接组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6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2827 | 容器密封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7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2831 | 一种焊丝矫正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8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2846 | 一种电气自动化控制台的可调节支撑底座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39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2850 | 一种带转接块的定位销组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0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3514 | 一种新型轨道电动停止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1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3529 | 一种应用于涂装车间的电泳循环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2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3533 | 一种宽范围行程开关检测支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3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3548 | 一种物流搬运用AGV运载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4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3552 | 一种油缸加工用顶针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5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5115 | 一种基于导电滑环供电、控制的气动夹具旋转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6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8713X | 一种翻倒式滑橇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2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47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9192X | 一种客车格栅焊接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8 | 2017.10.11 | 实用新型 | 2017213093732 | 一种带圆形弧面挡铁的定位组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49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664 | 一种娱乐机器人移动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0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679 | 一种娱乐机器人手臂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1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698 | 机器人管线包角度调节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2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912 | 机器人多层顶盖支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3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927 | 一种农机过桥壳体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用焊接工位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4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4931 | 一种农机过桥壳体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用焊接工位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5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5135 | 一种汽车自动焊接翻转夹紧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6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05169 | 一种烘干用高温插入式风机维修小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7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3288 | 一种焊丝校直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3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58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3413 | 一种工业挡弧光升降屏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59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3466 | 一种L型焊接变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0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349X | 一种多角度可调节的烘干室气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1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5245 | 供多车型共用的可移动式淋雨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2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15565 | 可调风幕口风刀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3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068 | 一种电动汽车空调控制互锁电路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4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087 | 一种单轴双持变位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5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091 | 一种车身柔性装配定位三轴机器人用Z轴移动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6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104 | 一种车身柔性装配定位三轴机器人用Y轴移动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7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123 | 一种车身柔性装配定位三轴机器人用X轴移动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8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157 | 一种车身柔性装配定位三轴机器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69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369 | 一种旋转平台切换夹具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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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44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70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405 | 一种输送搬运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1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166X | 一种平移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2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3006 | 一种轮胎移栽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3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568X | 一种链传动双倍行程辅助升降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4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5815 | 一种可伸缩仪表板吊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5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5853 | 一种夹具与抓手柔性切换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6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7647 | 一种浮动定位切换夹具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7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7914 | 一种基于非接触供电系统的EMS自行小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8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7952 | 多车型柔性精定位料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79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8052 | 一种可自动高效散热的电控柜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0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8230 | 一种定位销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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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45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81 | 2016.12.26 | 实用新型 | 201621442825X | 一种带有保护的自动喷洗及补液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2 | 2016.7.12 | 实用新型 | 201620729346X | 一种大范围、灵活操控机器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3 | 2015.12.25 | 实用新型 | 2015210936925 | 汽车部件运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4 | 2015.12.15 | 实用新型 | 2015210440597 | 多车型夹具转换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5 | 2015.12.12 | 实用新型 | 2015210255914 | 焊装定位翻转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6 | 2015.12.11 | 实用新型 | 2015210248569 | 车身板材自适应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7 | 2015.12.11 | 实用新型 | 2015210248573 | 车身板材工件输送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8 | 2015.12.11 | 实用新型 | 2015210253497 | 转台式工位切换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89 | 2015.12.8 | 实用新型 | 201521006827X | 手推排气系统端部定位结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0 | 2015.12.8 | 实用新型 | 2015210068706 | 汽车加油口压边定位结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1 | 2015.12.5 | 实用新型 | 2015209940722 | 一种全液压自主移动抓取平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2 | 2015.12.1 | 实用新型 | 2015209742187 | 用于同步运行设备的保护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6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93 | 2015.12.1 | 实用新型 | 2015209742346 | 法兰定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4 | 2015.12.1 | 实用新型 | 2015209742558 | 一种带有电气保护的安全门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5 | 2015.12.1 | 实用新型 | 2015209742882 | 一种用于定时烘干的积放链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6 | 2015.11.30 | 实用新型 | 2015209681770 | 智能建筑变配电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7 | 2015.11.30 | 实用新型 | 2015209685273 | 一种可精确定位的转运平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8 | 2015.11.30 | 实用新型 | 2015209699933 | 带柔顺控制的单臂多轴机械手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99 | 2015.11.30 | 实用新型 | 2015209713555 | 焊接机器人专用视觉寻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0 | 2015.11.30 | 实用新型 | 2015209714168 | 具有狭小空间检测功能的机器人焊接定位工装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1 | 2015.10.15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3931 | 快速装配式均压室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2 | 2015.10.15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9105 | 一种空中垂直返回式输送链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3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0261 | 滑板转角升降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7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04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0295 | 一种柔性车身存储输送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5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0492 | 一种环保型装配式水旋喷漆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6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2765 | 一种吸油浮箱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7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2924 | 新型烘干室拼装板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8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3221 | 中小型皮带输送机皮带张紧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09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6446 | 一种前、后车桥预装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0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6662 | 轻中重卡通用涂装生产线滑橇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1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7237 | 一种汽车涂装烘干室高温烟气利用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2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7665 | 填料加热型油水分离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3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7699 | 举升翻转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4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67701 | 淋雨线升降吹干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5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70526 | 一种轮胎翻转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8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116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7094X | 一种下件升降机提升架随行支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7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74086 | 一种新型辊轮辊子组辊床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8 | 2015.10.14 | 实用新型 | 2015207974090 | 多功能组合台车式输送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19 | 2015.1.5 | 实用新型 | 2015200034775 | 一种涂装线自动转挂吊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0 | 2015.1.5 | 实用新型 | 2015200034794 | 一种轮胎连续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1 | 2014.12.29 | 实用新型 | 2014208644695 | 一种自动焊接设备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2 | 2014.12.29 | 实用新型 | 2014208645594 | 一种车身移载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3 | 2014.12.28 | 实用新型 | 2014208419682 | 机器人机电液快速连接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4 | 2014.12.28 | 实用新型 | 201420841970X | 一种气动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5 | 2014.12.28 | 实用新型 | 2014208419729 | 一种轮胎抓取机械手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6 | 2014.12.28 | 实用新型 | 2014208419733 | 一种多自由度液压式机械臂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49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27 | 2014.10.29 | 实用新型 | 2014206331465 | 剪板机出料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8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24891 | 一种前处理电泳掉件打捞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29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384X | 一种撬体止动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0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4039 | 自动打侧围预装扣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1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4289 | 一种除铁屑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2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4698 | 回转式移载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3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5188 | 白车身焊装的车型切换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4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5205 | 精定位旋转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5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5332 | 辊床框架钻孔定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6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5991 | 旋转台制动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7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6119 | 嵌入式风机检修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38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543 | 铜排螺栓固定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0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139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562 | 锯床定位挡料托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0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581 | 一种组合式电缆桥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1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596 | 玻璃压条焊接工装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2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609 | 内六角扳手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3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613 | 激光切割U型板靠模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4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628 | 双链机动辊道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5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0897 | 底盘输送小车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6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5119 | 剪板机下料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7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5138 | 淋雨室前后雨帘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8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5405 | 剪板机送料工作台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49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5439 | 移动式电、气路速装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1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50 | 2013.12.18 | 实用新型 | 2013208368722 | 一种自动碎揉设备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1 | 2013.12.15 | 实用新型 | 2013208208884 | 一种涂装线伸缩式吊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2 | 2013.12.13 | 实用新型 | 2013208236808 | 车辆下线输送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3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51899 | 一种带电气保护的空调机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4 | 2013.11.21 | 实用新型 | 2013207368547 | 多方向白车身焊接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5 | 2013.11.21 | 实用新型 | 2013207369183 | 双导轨焊胎夹具定位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6 | 2013.11.21 | 实用新型 | 2013207369198 | 二级支承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7 | 2013.11.21 | 实用新型 | 2013207372608 | 工件吊装装置及吊具精定位自动锁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8 | 2013.11.21 | 实用新型 | 2013207385398 | 双导杆气缸推动定位夹紧销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59 | 2013.9.7 | 实用新型 | 2013205533569 | 烘干室整体式加热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0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553 | 移动式龙门架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1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591 | 一种油水分离系统浮球式吸油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2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162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642 | 烘干室文丘里风幕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3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727 | 移动式粉末回收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4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765 | 一种涨紧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5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77X | 折流板气水分离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6 | 2013.8.17 | 实用新型 | 2013205020799 | 积放链直轨焊接工装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7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06760 | 车身定位夹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8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06775 | 一种气缸驱动定位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69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08427 | 一种连杆压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0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09561 | 定位销定位切换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1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10889 | 一种平移定位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2 | 2012.11.15 | 实用新型 | 2012206010893 | 双导杆气缸限位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3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73 | 2012.8.17 | 实用新型 | 2012204075910 | 一种用在机械输送设备上的智能识别自动控制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4 | 2012.8.11 | 实用新型 | 2012203957779 | 移动式捞渣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5 | 2012.8.11 | 实用新型 | 2012203957783 | 缩放式烘干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6 | 2012.7.10 | 实用新型 | 2012203294446 | 喷漆室循环水净化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7 | 2012.7.3 | 实用新型 | 2012203176416 | 水性漆烘干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8 | 2012.6.29 | 实用新型 | 2012203085737 | 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十字道岔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79 | 2012.6.29 | 实用新型 | 2012203102126 | 管道式漆雾捕捉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0 | 2012.6.29 | 实用新型 | 2012203108029 | 重型滑橇输送系统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1 | 2012.6.27 | 实用新型 | 2012203045458 | 一种支撑滑撬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2 | 2012.6.18 | 实用新型 | 2012202856893 | 对称双连杆滑撬定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3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231 | 焊装夹具旋转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4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250 | 双导杆气缸限位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4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185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265 | 多车型车身焊装夹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6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27X | 电动扳手反力臂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7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284 | 单缸双驱动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8 | 2012.6.2 | 实用新型 | 2012202566301 | 一种带有电气保护的烤漆房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89 | 2012.4.26 | 实用新型 | 2012201831545 | 气缸行程放大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0 | 2012.4.26 | 实用新型 | 201220183155X | 半导体换热器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1 | 2012.4.26 | 实用新型 | 2012201835847 | 直动式堆、解撬执行机构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2 | 2010.11.22 | 实用新型 | 2010206160177 | 一种桥式烘干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3 | 2010.11.20 | 实用新型 | 2010206156222 | 柔性输送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4 | 2010.11.9 | 实用新型 | 2010205998384 | 一种双驱动同步控制输送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5 | 2010.11.3 | 实用新型 | 201020588001X | 一种铝合金电动滚床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5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196 | 2010.11.1 | 实用新型 | 2010205855395 | 横向转移皮带输送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7 | 2010.10.29 | 实用新型 | 2010205832976 | 框架焊接胎具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8 | 2010.10.18 | 实用新型 | 2010205647373 | 一种热风循环装置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199 | 2010.10.18 | 实用新型 | 2010205647960 | 一种干式喷漆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0 | 2012.6.18 | 实用新型 | 2012202856963 | 喷漆室用倒虹吸式净化室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1 | 2017.10.12 | 外观设计 | 201730484624X | 智能移动机器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2 | 2017.10.12 | 外观设计 | 2017304846254 | 六轴机器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3 | 2017.10.12 | 外观设计 | 2017304847312 | 三轴机器人(装配定位)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4 | 2017.10.12 | 外观设计 | 2017304847327 | 娱乐仿人智能机器人 | 发行人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5 | 2014.10.27 | 发明专利 | 201410580216X | 一种升降滚床输送机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6 | 2014.10.25 | 发明专利 | 2014105754240 | 多车型白车身组合焊接总拼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7 | 2010.2.5 | 发明专利 | 2010101062628 | 基于多Agent技术和信息融合的建筑供热 | 迈赫设计院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6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节能系统及方法 | 持 | ||||||
208 | 2010.2.5 | 发明专利 | 2010101065908 | 基于多Agent的室内节电系统及其节电方法 | 迈赫设计院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09 | 2015.5.27 | 发明专利 | 2015102795031 | 基于机器视觉的多电梯并联运行协调控制方法及系统 | 迈赫设计院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0 | 2014.11.19 | 发明专利 | 2014106651735 | 一种基于数据的室内环境节能舒适个性化控制系统及方法 | 迈赫设计院 | 继受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1 | 2015.12.10 | 实用新型 | 201521022487X | 单缸双定位夹紧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2 | 2015.12.10 | 实用新型 | 2015210224969 | 车身焊装焊枪定位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3 | 2015.12.9 | 实用新型 | 2015210159334 | 圆孔定位夹紧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4 | 2015.12.9 | 实用新型 | 2015210167218 | 车身板材冲孔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5 | 2014.11.1 | 实用新型 | 2014206420011 | 一种滑板输送机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6 | 2014.11.1 | 实用新型 | 2014206421866 | 旋转支撑压紧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7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3038X | 一种液体加热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18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33034 | 四柱升降机运动补偿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7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219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38663 | 一种升降机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0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3619 | 浮子泵浮动固定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1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43888 | 文丘里空气幕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2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50190 | 一种多功能环形装配线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3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50260 | 一种光通信式平移车系统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4 | 2014.10.27 | 实用新型 | 2014206250542 | 高纯气体增压灌装系统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5 | 2014.10.25 | 实用新型 | 2014206205462 | 多车型白车身组合焊接总拼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6 | 2013.12.20 | 实用新型 | 2013208429675 | 车身移载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7 | 2013.12.16 | 实用新型 | 2013208264846 | 一种升降机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8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37482 | 汽车焊装夹具旋转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29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38682 | 带气缸的手推销定位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0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42584 | 焊胎旋转、定位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3-2-158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法律状态 |
持 | |||||||
231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4377X | 一种自动连续点焊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2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45385 | 一体式举升机构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3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5363X | 往返式物料输送装置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4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55635 | 一种三维小车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
235 | 2013.12.6 | 实用新型 | 2013207959231 | 一种转轨车 | 迈赫设计院 | 原始取得 | 专利权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