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6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二)2021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125,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22%,回购最高价格30.9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87元/股,回购均价24.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26万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超出原披露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600元,系由于回购账户内的可用余额产生了利息,公司将部分利息用于回购,产生了上述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股份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6,785,200 | 2.74% | 4,662,200 | 1.89% |
无限售股份 | 241,207,800 | 97.26% | 242,060,700 | 98.11%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4,125,750 | 1.67% |
股份总数 | 247,993,000 | 100.00% | 246,722,9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