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友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5,787,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列席参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6,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787,7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 160 | 0.0001% | 0 | 0% | 0 | 0% |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尧、王博文
(三)结论性意见
鹿得医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