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巴比食品股票代码:605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 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6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3601-3603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巴比食品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巴比食品/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天明 | 指 | 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资本 | 10,5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69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351559017U | ||
成立日期 | 2015-08-06 | ||
经营期限 | 2015-08-06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 | ||
主要合伙人名称 | 出资人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 | 2.3810% | |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00 | 27.6190% | |
嘉华原龙(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23.8095% | |
嘉华锦添(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19.0476% | |
五道口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9.5238% | |
张皓超 | 300 | 2.8571% | |
潘登 | 600 | 5.7143% | |
费晓暄 | 600 | 5.7143% | |
俞传昆 | 250 | 2.3810% | |
苏文俊 | 100 | 0.9524%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3601-3603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宋向前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否 |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巴比食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1年10月13日,巴比食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嘉华天明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无其他明确的减持或增持巴比食品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其减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巴比食品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3,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巴比食品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2,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嘉华天明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嘉华天明 | 合计持股 | 13,020,000 | 5.25 | 12,399,900 | 4.999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020,000 | 5.25 | 12,399,900 | 4.99996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嘉华天明 | 集中竞价 | 2021/11/3-2021/11/3 | 34.36 | 344,900 | 0.13907% |
2021/11/5-2021/11/5 | 34.65 | 43,800 | 0.01766% | ||
2021/11/9-2021/11/9 | 34.45 | 53,000 | 0.02137% | ||
2021/11/15-2021/11/15 | 34.50 | 178,400 | 0.07194% | ||
合计 | 620,100 | 0.25004%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 57797068
3、联系人:苏爽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巴比食品 | 股票代码 | 6053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69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3,020,000 持股比例: 5.2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620,100股 变动比例: 0.25004%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399,900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