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的函告,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南京机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新工投及南京机电合计减持4,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1-093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新工投、南京机电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8,856.62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持有公司股份46,527.90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因其自身经营发展所需,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77.401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新工投和南京机电股份减少比例合并计算累计达到并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8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冠捷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72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623 | 1.02% | |||||
合 计 | 4,623 | 1.0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5,384.5314 | 21.06% | 90,761.5314 | 20.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384.5314 | 21.06% | 90,761.5314 | 2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2021-093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77.401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本次减持已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