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及相关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钱苏晋先生于2021年10月28日与李晓燕、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9,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9.67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晓燕,转让价款总额为92,348,5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钱苏晋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前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前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钱苏晋 | 无限售流通股 | 48,319,720 | 15.40% | 38,769,720 | 12.36% |
张小红 | 无限售流通股 | 20,043,980 | 6.39% | 18,663,680 | 5.95% |
合计 | 无限售流通股 | 68,363,700 | 21.79% | 57,433,400 | 18.31% |
李晓燕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 | 9,550,000 | 3.04%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股份解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钱苏晋 | 是 | 9,550,000 | 19.76% | 3.04% | 2019-04-29 | 2021-11-12 |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 | - | 9,550,000 | 19.76% | 3.04% |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股数(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数(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钱苏晋 | 38,769,720 | 12.36% | 43,845,896 | 34,295,896 | 88.46% | 10.93% |
张小红 | 18,663,680 | 5.95% | 0 | 0 | 0 | 0 |
合计 | 57,433,400 | 18.31% | 43,845,896 | 34,295,896 | 59.71% | 10.93% |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4,295,896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59.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3%,对应融资余额为108,948,170.7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薪金、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无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钱苏晋先生和张小红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