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戎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0,12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7,441,145.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2,678,854.0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4号《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
1 |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 41,471.32 | 41,471.32 |
2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08.20 | 4,308.2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23.46 | 5,023.46 |
4 |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9,252.71 | 9,252.71 |
合计 | 60,055.69 | 60,055.69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 41,471.32 | 7,734.28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23.46 | 128.07 |
合计 | 46,494.78 | 7,862.35 |
[2021]201Z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总计1,750,720,000.00元。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年10月27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370.61万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370.61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发行总费用(不含税)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4,000.00 | 60.00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815.00 | 199.46 |
3 | 律师费用 | 415.00 | 100.00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441.90 | -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72.21 | 11.15 |
合计 | 15,744.11 | 370.61 |
项目 |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 本次置换金额 |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 7,734.28 | 7,734.28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128.07 | 128.07 |
合计 | 7,862.35 | 7,862.35 |
2、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0.61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 本次置换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60.00 | 60.00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99.46 | 199.46 |
律师费用 | 100.00 | 100.00 |
信息披露费用 | -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11.15 | 11.15 |
合计 | 370.61 | 370.61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用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8,232.96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7,862.35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70.61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8,232.96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7,862.35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70.61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01Z0227号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62.35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0.61元,合计8,232.96万元。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27号),会计师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戎美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27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程 超 赖天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