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存在减持情况,经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确认,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已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海信托设立中海信托-安盈19号东方园林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海安盈19号”)进行管理。中海安盈19号的募集规模为15亿,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25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公司与中海信托于2017年4月28日签订《中海信托-安盈19号东方园林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存续期为36个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2、2017年7月10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92,474,62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45%,成交均价约为15.96元/股,锁定期为自2017年7月10日起12个月。
3、2020年4月27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中海安盈19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84,993,922股。
4、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自2021年7月7日至9月23日进行了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减持股数为84,993,922股,占公司总股本3.1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