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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李平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潮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江潮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江潮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江潮升先生简历

江潮升,男,汉族,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本科。历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区域总监,霍尼韦尔安防(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BU副总经理;2020年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BU执行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江潮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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