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于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设备购销合同》项下尚欠付的货款人民币78,795.62万元及违约金(以下简称“前次诉讼”)。关于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近日,通讯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材料,富申实业起诉通讯公司要求撤销《产品销售合同》、返还已付预付款及已付货款合计人民币9,774.1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本次诉讼所涉及的富申实业与通讯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均在前次诉讼所涉合同范围内。
二、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富申实业诉称:2019年5月其与通讯公司签订了11份《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由通讯公司向富申实业销售货物,总价人民币67,741.8万元,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预付10%货款,275天交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余款90%。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支付了预付款,此后又支付了部分货款。现富申实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上述《产品销售合同》,并要求通讯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及货款共计人民币9,774.18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和判决,对通讯公司本期或期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