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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 1 页 共 2 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部分股东意见,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张继生先生、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张继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陈华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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