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百邦科技股票代码:300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新宇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赵新宇 |
百邦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36) |
转让方 | 指 | 赵新宇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赵新宇与韦军于2021年11月14日签署的《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 指 | 韦军以现金收购赵新宇所持百邦科技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663,460股 |
总股本 | 指 | 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127,001,380股。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包含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赵新宇 | 男 | 中国 | 130102********0312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宝骏研发中心 | 否 | 上市公司董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0,653,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1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66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3%;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990,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0%。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7,66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990,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0%。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韦军收购本次信息披露人赵新宇所持百邦科技无限售流通股7,66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3%。
本次转让的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84,298,060元(大写:捌仟肆佰贰拾玖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折合每股平均价格为11元/股。
双方于2021年11月1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待深交所就本笔交易审核通过并出具《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支付5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2,149,03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肆万玖仟零叁拾元整)。
赵新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对价5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2,149,03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肆万玖仟零叁拾元整)。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未附加特殊条件。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将持有上市公司7,663,4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3%。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653,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的24.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22,990,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任石家庄晶奥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家庄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联系电话:010-647759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新宇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百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赵新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宝骏研发中心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30,653,840股 持股比例:24.1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7,663,460股 , 变动比例:6.03%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22,990,380股, 持股比例:18.1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1月14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新宇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