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上述公告未充分披露预计被担保方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为更充分地披露信息,方便投资者阅读、理解,现就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具体如下:
一、补充披露“被担保方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1,317,882.82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412,545.12 |
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 94,000.00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160,200.00 |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1,500.00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8,947.17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5,800.00 |
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 28,000.00 |
BIG ADVANCE LIMITED | 0.00 |
二、补充披露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所有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补充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补充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67)。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