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截至2021 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