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13 号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27万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62万元,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占前三季度的60%;此外,你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主要子公司金叶珠宝业务已基本停滞,目前主要业务为厦门金洲和上海金叶的黄金珠宝首饰和白银销售。请说明你公司第三季度单季收入较半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在报告期内开展了新业务,如是,请说明新业务具体情况,并结合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业务是否为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你公司前三季度取得资产处置收益5702万元,同比增长1778%,主要是拍卖金叶珠宝厂房及土地取得收益所致。请说明金叶珠宝厂房及土地拍卖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起因、时间及拍卖主体,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将司法拍卖取得的收益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3、截至三季度末,你公司净资产为-1.77亿元,已资不抵债;2018
年至2021年三季度末,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81亿元、-62.76亿元、-37.93亿元、-5.78亿元,已持续多年为负值,且截至目前主要业务已基本停滞。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现状,说明是否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4、2021年5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你公司向本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结合你公司申请文件及定期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的事项,我部先后于2021年6月1日和9月10日向你公司发出两份问询函,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回复第二份问询函。请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预计回复时间、前述函件回复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等。此外,前期我部多次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等函件,你公司多次申请延期回复,至今仍未完整回复前述函件。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年审会计师等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2.16条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问询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