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