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9月 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095,5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5,343,304.25元,截至 2021 年11月4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11月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581号”《验资报告》。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预登记托管手续,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7,561,455股增加至863,657,02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77,561,455.00元增加至863,657,021.00元。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7,561,455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657,021元。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额为777,561,4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额为863,657,02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