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0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阳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9人调整为6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290万股调整为27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0)。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27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