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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3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曹峥、王艳梅、谢兰军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侯旭东、李德华和李晓华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侯旭东、李德华和李晓华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6亿元(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

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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