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情况发生了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向有关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余额不超过25亿,其中融资担保方式中所涉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3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结合金融机构对各子公司的授信情况,在不超过已经审批的担保余额15亿元的前提下,公司将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10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及担保进展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为满足自身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二级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克拉玛依有限公司(简称“克拉玛依晨光”)于近期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团(简称“新农信社团”)(牵头社及代理社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员社为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新农信社团同意了克拉玛依晨光的借款申请,本次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克拉玛依晨光与新农信社团签订了《社团借款合同》,金额:5,000万元,
公司与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其他成员社同意授权由代理社代理其他成员社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合同),保证金额: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近日,新农信社团向克拉玛依晨光发放了上述借款。
2、为满足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二级子公司——邯郸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简称“邯郸植物蛋白”)前期向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支行(简称“邯郸银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邯郸银行同意了邯郸植物蛋白的借款申请,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邯郸植物蛋白公司与邯郸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50,000万元,公司与邯郸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50,000万元;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他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021年10月22日,邯郸银行向邯郸植物蛋白公司发放了其中的20,000万元借款(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10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及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原料采购进度,邯郸银行向邯郸植物蛋白公司陆续发放了剩余的30,00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发放完毕。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情况变动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决议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融资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7%(其中:已签订协议且确定担保额度为88,000万元,实际放款金额为88,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