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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清水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100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水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0.6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1月30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12月3日;

6、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年12月7日;

7、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清水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清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清水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清水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清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清水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公司特提醒“清水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 )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清水转债” 的议案》。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清水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1.84 元/股) 的 130%(即 15.39 元/股) ,触发“清水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审议,公司决定行使本次“清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清水转债”。具体内容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13号文核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9日公开发行了49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9,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390号文件同意,公司4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07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清水转债”,债券代码“123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清水转债自2019年12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5年06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9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清水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由11.95元/股调整为11.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06月15日生效,详见公司2020年06月0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触发“清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的议案》,公

司决定不行使“清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以2021年10月19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公司再次触发“清水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清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清水转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9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清水转债”赎回价格为100. 67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元);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6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162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162/365=0.67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6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清水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披露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清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1月30日起,“清水转债”停止交易。

(3)2021年11月30日为“清水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清水转债”。自2021年11月30日起,“清水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清水转债”将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年12月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年12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清水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清水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清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清水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清水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清水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清水转债”自赎回日(即2021年11月30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根据相关规定,清水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清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清水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清水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清水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4、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投资者如需了解“清水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19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6089342

联系邮箱:dongshihui@qywt.com.cn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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