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股权激励协议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650万分股票期权,每股行权价为人民币8.07元,在第一个自主行权期内(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2日止),激励对象可行权260万股票期权,实际行权
87.57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7.57万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因该次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7.57万元。
2、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股权激励协议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授予价为人民币3.11元。截至报告期,激励对象实际认购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包括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库存股2,894,019股和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3,105,981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因该次限制性股票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5,981.00元。
鉴此,公司上述两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43,489,381.00元 ,实收股本人民币543,489,381.00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6号)。因上述两次增资,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81,681.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57,471,062.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557,471,062.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43,489,381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57,471,062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3,489,381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57,471,062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