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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3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0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遴选,邀请了5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选,经内部综合评议后,聘请中汇会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上年末合伙人数量69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665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9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7.88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6.3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3.4亿元
2020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11家
(含A,B股) 审计情况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会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成2004年2010年2021年[注1]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剑锋2009年2010年2021年[注2]
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2003年1999年2021年[注3]

[注1]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8万元,较上期减少4.24%,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天健会计所坚持审计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年度,天健会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本公司对天健会计所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与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会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所及中汇会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原聘任的天健会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㈡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孙剑先生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⑴原聘任的天健会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

⑵中汇会计所系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

综上,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⑴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⑵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⑶中汇会计所具备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⑷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会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㈢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58万元。

㈣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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