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9:1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 8月17日下午15:00—2011年8月18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26 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7、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1年8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6,855,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50.56%。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6,855,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50.56%;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0%。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6,275,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 股的50.33%,全部为A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79,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0.23%。其中A股股东3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579,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0.23%;B股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0%。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126,797,366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股数58,10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黄亮律师、张清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