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市股票太湖雪转售约定的公告
做市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股票:太湖雪,证券代码:838262涉及情形:转售约定
一、股票认购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处认购股票太湖雪(证券代码:838262) 444,444 股。
二、 转售约定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与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对股票转售作如下约定:甲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胡毓芳、王安琪(以下简称“丙方”)
1.触发条件
甲乙丙三方同意,当出现以下第(1)(2)(3)任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中任意一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挂牌公司股份(为本条之目的,下称“受让股份”):
(1)若2021年及2021年以后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低于业绩承诺的净利润的70%。(业绩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毓芳、王安琪承诺并保证: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500万元和7500万元);
(2)目标公司未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申报上市受理通知(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为准);太湖雪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在合格公开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批文(不限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
(3)因政策变更或者监管要求,导致甲方无法继续持有挂牌公司股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
2.转售价格
本协议项下的受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应按以下较高者确定:
(1)乙方、丙方受让股份时,受让股份每股所对应的挂牌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即挂牌公司净资产除以挂牌公司股份数量。
(2)甲方本次认购价格(18元/股)+按照6%单利的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数额。
具体计算方式为:P=M×(1+6%×T)-甲方自挂牌公司已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其中,P为转售价格,M为本次认购价格,T为本次认购日至转售执行日的天数(甲方本次认购股票到达甲方做市账户当日至乙方或丙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可转售数量的做市库存股当日)除以360天。如因权益分派产生股份价格变动的,P应按照股转系统公布的或者经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公司公布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3.回购数量
本协议项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受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甲方受让的初始做市库存股44.44万股及其因权益分派孳生的送、转股数量。具体受让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可视交易情况发出单次或多次书面受让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胡毓芳、王安琪关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库存股票转售协议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