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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三季报问询函

创业板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2 号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 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653.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98%,当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70.72万元;前三季度预付款项增长35,043.22万元,期末余额为54,531.9万元。你公司董事党国峻、张少华称无法判断大额预付款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请补充说明前三季度新增预付款项的付款时间、交易内容、交易对方名称,预付款项与收入规模明显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对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你公司最近三年与相关主体的交易情况,并报备业务合同。

(2)2020年度,你公司发生多笔以预付合同款支付、以合同终止退回的往来款项,累计支付、退回发生额为19.28亿元,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相关款项的实际用途。2021年前三季度,你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7.46亿元,远高于同期收入、成本金额。请补充说明除问题(1)中已列示的预付款项外,你公司按交易

对方归集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前十名对象情况,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后退回的情形,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

(3)请党国峻说明对相关预付款项商业实质的核实过程,是否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杨少华自2021年1月起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公司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请杨少华说明其签署财务报表与无法判断预付款项商业实质是否矛盾,相关预付款项的审批流程及审批人员,其作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直接审批了相关款项的支付,对相关款项性质及商业实质实施的核实过程,是否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2. 请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营业务季节性特征等补充说明2021年前三季度特别是第三季度收入规模大幅下滑的原因,主营业务的开展是否面临重大不利因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73亿元。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你公司委托天津万信恒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信”)代为收取你公司向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浩基”)归还的借款本金3亿元,天津万信未按合同约定向青岛浩基支付相关款项,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仅支付5,000万元。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天津万信、青岛浩基就相关款项归还情况的沟通进展,三方未进行债权债务抵消的原因,结合天津万信的支付能力、偿付意愿等说明你公司对天津万信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的计提是否充分。

(2)请补充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对象和金额较期初的变动情况,列示交易对方名称及业务内容,并报备新增款项的业务合同(如适用)。

4. 你公司董事吴智烽称未收到与违规担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报告。2020年年报问询函显示,你公司财务与非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将在2021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内控缺陷的整改进展,就内控缺陷整改与董事会及董事的沟通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请2020年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内控缺陷整改进展予以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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