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加加食品: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1 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1人,代表股份232,389,46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2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90人,代表股份数15,970,26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216,419,3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64%。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9人,代表股份数15,970,169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3%。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230,321,2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1100%;反对1,87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8082%;弃权190,0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8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13,902,0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7.0497%;反对1,87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1.7606%;弃权190,0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189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230,321,2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1100%;反对2,06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8900%;弃权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13,902,0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7.0497%;反对2,06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2.9503%;弃权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230,187,3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0524%;反对1,87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8082%;弃权323,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13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13,768,169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86.2113%;反对1,878,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1.7606%;弃权323,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2.0281%。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胡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