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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1年11月10日获知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Lil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Crescent Lily”)由于误操作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发生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Crescent Lily持有公司的股份系公司首发上市前取得,合计持有公司34,87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8%。该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情况

由于Crescent Lily相关人员误操作,于2021年11月9日及2021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205,400股,成交均价25.72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5,282,628.00元,成交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

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相关规定。Crescent Lily于2021年11月9日及2021年11月10日在未预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其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三、当前的处理情况

1、股东Crescent Lily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行为未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系相关工作人员的误操作,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Crescent Lily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2、Crescent Lily承诺后续将重新全面认真地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Crescent Lily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今后,Crescent Lily将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交易系统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或其他违规操作事件。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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