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参考,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1号)。2021年10月29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311号),交易标的评估值为11,190.00万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参考,将持有的百隆工程100%的股
权以11,19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高新供水,并与高新供水签署《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受让方高新供水为汉威科技二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了支付节点安排及违约责任,预计协议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