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1-0146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修改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未经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重整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司债权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萍乡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
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及《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延期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人尚在招募中,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4),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5),为了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时管理人决定在预重整阶段提前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0),考虑到尚有部分意向重整投
资人由于资料在途或需要完善内部流程等因素,为确保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工作取得最优效果,同时保障参与各方的权利,临时管理人决定重整投资人报名截止日期由2021年10月22日下午18:00时延长至2021年11月11日下午18:00时。2021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修改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事项的公告》,综合考虑与潜在投资人交流的情况、星星科技预重整的进展等,临时管理人对招募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星星科技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充分理解:萍乡中院对星星科技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该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亦不代表星星科技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可能基于各方同意并得到萍乡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星星科技股票,成为星星科技的重要股东。
3、意向投资人同意: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星星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开展的债权申报审查、审计、评估、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中形成的债权审查意见、审计评估报告、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及于后续破产程序,当星星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上述意见、报告及决议等仍然有效。
4、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5、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5793.639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4906634T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19日,星星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56实际控制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新型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和组件的研发和制造,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为实现对星星科技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星星科技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从事电子产品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及精密结构件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从业者或具有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参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6、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尽调及投资意向报名
意向投资人如有意愿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自公告日起,应于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后至星星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仍可向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但同等条件下,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前报名的优先;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可随时终止招募重整投
资人。报名成功后,临时管理人将安排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如需临时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星星科技的财务审计、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在报名时一并向临时管理人说明尽职调查意向。临时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支持或安排。
若有投资意向或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于工作时间通过如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代表进行咨询: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5 0213 7871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138 0799 0281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体,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征信报告等);
4、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资料(出具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络查询截图或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或其控制的相关主体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
8、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星星科技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
公章。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七份装袋密封。(萍乡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各留存一份,评审委员会五份)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并密封。
2、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自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后至星星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仍可向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但同等条件下,2021年12月15日18:00时前报名的优先;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可随时终止招募重整投资人。
(2)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下列地点,并由临时管理人出具接收凭证,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应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人文化宫(朝阳中路辅路,近汇恒小区)2楼
收件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收件联系人:吴行焕; 电话:13979976813
3、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应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3)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
改后的重整投资文件应按本招募说明书的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四、评审规则
(一)基本原则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2、评审以保持星星科技存续和发展、实现星星科技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
3、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其为中选人;
4、如评审总分最高者,违反本公告内容无法中选,或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拒绝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则评审总分次之者自动中选。
(二)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具体由临时管理人成员代表3名、金融债权人代表1名、债务人代表1名协商确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定。
(三)评审指标
评审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评判:
1、意向投资人的适格性;
2、意向投资人的资信实力;
3、意向投资人的行业情况(是否拥有与星星科技所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上下游相关业务或拥有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
4、重整投资文件的规范性;
5、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委员可以进行讨论,但应独立评定分值。每项分值按平均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即为重整投资人。
(四)评审方法
1、全部重整投资文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与安排统一开封;
2、招募和评审工作由临时管理人组织,萍乡中院监督,评审委员会实施,意向投资人应派代表到场;
3、评审过程中,对重整投资文件中需意向投资人确认的事项,评审委员会可当场向意向投资人代表询问,由意向投资人代表做出答复;
4、评审结束后,招募人应当场宣读评审结果,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送达
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5、评审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五、重整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候任重整投资人后,候任重整投资人可参与公司重整预案的讨论和准备,临时管理人在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预案之前,应征询候任重整投资人意见并由候任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后,临时管理人方可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预案。该重整预案相关内容将继续适用于星星科技的正式破产重整程序。
经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候任重整投资人后,在与临时管理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候任重整投资人应及时与临时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积极配合重整工作的进行。若候任重整投资人不愿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不配合重整工作进行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候任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重新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的候任重整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候任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1日